妈妈是143付款三年就可以申请配偶的那一批, 由于之前都是断断续续在澳洲居住, 所以到13年7月才递交夫妻团聚申请的。 9月中爸爸就拿到PR了。
就算以后移民局修改条例, 对那些已经拿到PR的CASE是不受影响的。 太感谢了,你说的夫妻团聚就是配偶移民那个吧 是的 现在要8-12个月。。。然后折腾再折腾。。。累死啦。。。 请问你现在帮你父母在申请配偶移民么 配偶移民也有先后顺序的, 像143付款移民的爸爸/妈妈, 事实婚姻都N多年了,子女都成年了, 就是3-6个月左右批的。
如果是年轻夫妻的配偶移民, 相对审查的时间会比较长的。 我朋友13年8月广州递交配偶移民。。。现在还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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