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嗰人、K歌 发表于 2014-5-18 23:08:19

祝你好运。
买家要学区房是为了孩子上学。9月1日是新学年的开始,新生报名就在当下或早前,可能新房东已经迫不及待了。报名时限等不起呀。

jonny_77 发表于 2014-5-19 10:28:38

我和家属都是PR钉子户,谁都不是外籍

qw1888 发表于 2014-5-19 17:23:43

是啊,好像今年开始改政策又赶上高峰期,买家也是一对北京人和我们年龄差不多,但是丰台的说没好学校,等于就是为了买个上学名额

xujingblue 发表于 2014-5-19 23:36:51

不好意思,以为是楼主了。

oぃ玖零ヤ 发表于 2014-5-20 06:02:59

谢谢各位同学的发言。 今天的分加完了。明天继续。

我去中国领事馆问过了。他们说,因为LG是外籍,所以要做三方公证。

1. 先去律师那里做公证。

2. 再去外交部做公证。

3. 最后再到中国领事馆做公证。

请问大家有没有可以推荐的在墨尔本的律师可以做这个委托卖房的公证的?

还有大家有没有夫妻委托卖房的委托书的样本?

谢谢了。

Kis┠ㄝMyんS 发表于 2014-5-20 12:31:34

不会吧  婚姻法好像有规定啊,属于婚前财产,结婚后8年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

◆SmilЁ 发表于 2014-5-20 22:50:04

不知道,会不会是新婚姻法出台以前昏的还都按旧法?

反正变态得很,折腾死我了,我招谁惹谁了。。。

gmgmlj 发表于 2014-5-21 10:31:02

我将来也可能面临这个问题,你给你老公一个授权书不行吗,让他替代你签所有的字

亮黑亮黑 发表于 2014-5-21 22:19:42

不知道授权行不行,就算行也肯定是不允许他代签吧?卖的就是他买的房,就因为我没做婚前公证就莫名其妙硬塞我半套房,万一我不同意卖,他有这个授权不就等于可以替我做主了吗,那要配偶签字同意不就成儿戏了吗。。。

puyoujie 发表于 2014-5-22 03:23:25

按政策你配偶的房产是不要你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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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想把国内的房子卖掉,但LG不能回国(分分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