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下这次移民局103风云巨变受灾的同学,我们应该联名起来和移民局争取
首先是我的情况,<br />本人5月21日PR下签, 22日通知父母办理排队移民各类公证, 24日开始父母在国内办理公证(加急), 27日填写完四张表格40,47PA,两张代理, 28日公证完成,当日DHL加急寄出直发Perth,30日收到消息,和DHL确认,得知6月3日送达,(我能说脏话吗?)。。。<br /><br />如果有类似情况的同学,或者材料已于今日之前寄出的同学,请大家集合起来和移民局联名争取一下。<br /><br /> 可能情况没那么糟,应该按邮戳日期算 不是PR要2年才能申请? 要求是在澳州境内居住两年 我也记得有这么一条。 不一定,2年的规定只是要你在lodge之前在澳洲的有效居住时间,LZ可以是在澳洲待了很~久的新PR呀 只能说明你们都不了解。。。合法居住生活两年。。不用再纠结这问题了,看热闹请移步国内论坛 不需要PR后呆2年的。 楼主你千万别联合,你这单独找移民局,有可能还算个特例,给放过。你联合个白八十号人。是不可能给你放过的。人家一句解释权归移民局,就给你们打发了 好像实际解读是只有lawfully在澳洲住满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在拿PER前已经读书啊工作啊有有效签证住够2年了,PR一下来就能申请。
我也是当初对这点理解有偏差,以为得全职工作两年才有资格申请,于是也白白耽误了2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