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蓝31531
发表于 2015-5-14 11:09:15
財政年都FY15
以前不急現在急個什麼
销售假钞
发表于 2015-5-14 22:08:33
这个还会没注意,看来有没有PR无所谓。
語葵
发表于 2015-5-14 23:20:22
现在急也没用了。。。
南飘中
发表于 2015-5-15 05:33:58
你应该是没有短登,这个很麻烦,你尽量和移民局拉扯吧。话说,这事还真很少发生的。
thjsky
发表于 2015-5-15 12:00:49
没有必要来了。还是在国内呆着吧。
燕狂人
发表于 2015-5-15 20:52:54
在规定日期前必须入境,否则违反签证条件,签证作废。
新政金典办公
发表于 2015-5-16 01:53:23
签证应该写的很清楚,某某日期前入境有效,换句话说过了应该是无效签证,找领馆吧,问问要重新申请还是可以给重新签?重新申请那可麻烦了
jlbslqqs
发表于 2015-5-16 11:49:33
这个也能忽略?~
anhuan21
发表于 2015-5-16 23:07:44
作废了。。。那个条件不满足,签证无效,需要重新申请貌似
ljj3720
发表于 2015-5-17 00:26:42
签证不激活就被取消了,需要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