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电话问了一下,
亲戚说是09年的7月份递的申请
13年被拒了,同年上诉,也就是13年上诉成功了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时间是按原来的09年来计算
还是13年胜诉后的时间计算呀?
那在另一个贴看到说是已经在申请10年6月份的申请了,
那是怎么个说法,好像有点晕了,难道被忽略啦 是啊,就是在纳闷啊
那这个消息是在移民局官网可以查到
也就是说可以查到人家10年的已在审理了对吗? 现在移民部的信息是混乱的,说审到QD1O年1月其实不止,你亲戚当提醒官员因他的案子上诉发还,根据条例有优先权 对啊,因为亲戚他人在国内
今天打电话给他的在澳的母亲了
他母亲说要打电话去问问代理人(中介)
老人家可着急了,整天盼呢
按这样说其实应该是按09年第一次递交的时间计算起的对吧? 按QD计,当然发还的案子可以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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