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喀喀 发表于 2015-1-5 22:29:12

父母付费移民173担保人和居住要求

最近打算帮父母办付费移民,但工作还不满一年还没法做经济担保,所以想先办173,查了移民局官网上对173的sponsor要求在澳洲居住满两年,请问这两年必须都是以pr身份吗?还有这个sponsor是不是完全没有经济担保的要求?跪谢!

多风采 发表于 2015-1-6 04:03:55

是的,应该要求是pr居住两年。这个sponsor不是aos的assurer,所以必须是申请人的子女

无资格拥有 发表于 2015-1-6 09:24:03

我在网上查了很多,好像又说不需要pr拿到等两年以后才能做

所以到底是只要是pr,然后已经住满两年(即使两年内有一段时间是拿学签)就行,还是必须要以pr的身份居住满两年?有有经验的人么?

零度de眼瞳 发表于 2015-1-6 16:02:02

lawfully 2 years,包括不是pr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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