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hdats
发表于 2015-7-29 12:27:11
https://www.immi.gov.au/media/fact-sheets/36adopting.htm
黄小黄01
发表于 2015-7-30 00:19:24
要符合1,你没孩子,和 2.娃没父母,不然没门。
xytdw
发表于 2015-7-30 06:27:54
在国内,父母健在的孩子不具备被领养资格!
并且,跨过领养,被领养人要通过中国的福利部门统一安排,收养人不可以自己指定!(但是可以自己选择性别、年龄、民族等)
xmvista
发表于 2015-7-30 12:15:42
no way
net350
发表于 2015-7-30 17:23:17
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
当然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qxsixiao
发表于 2015-7-31 00:55:27
对啊,孤儿院、福利院、救护站,就是我说的福利部门啊
有血缘的,肯定是优先领养,但也需要孩子父母不在,或者没有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是国内家庭领养国内孩子,对领养人还有要求的,以前是无子女的才行,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这样。
vinchow
发表于 2015-7-31 05:58:31
要是过继呢?
lxb1101
发表于 2015-7-31 08:39:38
不如这样,你和你妹妹同时都离婚,让你妹妹的孩子随父亲生活,然后你跟你妹夫结婚,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带着你妹妹的孩子过来了。然后,你和你原妹夫现老公再离婚,他再回中国娶你妹,再办过来。
无论时间、金钱还是手续,都远比“领养”简单。
happy5210
发表于 2015-7-31 14:48:05
是有此规定,但是如果可以表面健在的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就是另外一个事情了。很多大城市对规定执行严格,但是中国中小城市,县乡很多,具体怎么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搜索一下,本版就有这样的事例,如果我没有记错。
minysmjyva
发表于 2015-7-31 19:37:29
人如其名,你真是太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