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爵士 发表于 2015-2-3 10:02:56

移民5年内注满2年规定,还有附加条件?

今天我一个同事说他的父母移民后,第一次住了6个月,回国一年后又回到澳洲住了一年半。当重新申请5年签证时候,被告知第一次的6个月不能计算入两年,原因是中间有一个12月的间隔。<br /><br />我到移民局的网站仔细查了一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有这样的附加条件吗?

egn 发表于 2015-2-3 12:10:21

应该不间断的住满2年,所谓说的就是2年移民监。

火伴 发表于 2015-2-3 14:41:11

累计。你同事的父母肯定没有说出全部情况。那2年都是自动计算的。

悠优克 发表于 2015-2-3 15:23:26

嗯,是累计,不是必须连续。出入境记录移民局系统都有,无需人工计算。

zghsunsways 发表于 2015-2-3 22:35:17

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累计住满两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移民5年内注满2年规定,还有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