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偶移民担保人问题
<br /><br />案例分析男方2006年来澳洲留学,2007年回国内结婚,2008年担保女方来澳陪读,2011年男方带着女方(副申请人)申请雇主担保,2012年6月两人pr通过<br />2014年初男方外遇,感情破裂,4月份两人协议离婚,最后2014年6月协议离婚成功。2014年9月通过亲戚介绍与现在的对象交往。<br /><br />到现在,当初作为副申请人的女方能否作为担保人在2015年申请现在在澳洲境内的对象配偶移民,会不会有什么时间限制之类的,回国结婚还是澳洲本地结婚领证简单点?领证后多久能申请?望指教,谢谢。<br /><br />欢迎给意见,说闲话的就免了吧,各人有各人的过法,非常感谢 "现在这个对象签证快到期了" 时间点不对,还是再处处吧。 飘过。 再相处…作为女性,我爸跟我说,谈恋爱不要急,要看清楚对方是怎样的人。 大长今啊 这跟大长今有什么关系?没看出来啊 不懂 大多数人以为能够长久的婚姻今天又出现了问题啊。
简称,大长今啊。 女方的pr如果是12年配偶移民拿到的,那就要17年6月才能申请现在这个对象的配偶签证。现在到17年6月这2年多的时间,他只能靠自己的签证留下来。 9楼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