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签证三年多次往返,最多一年时间怎么算
想问一下,我父母676签证是3年之内多次往返, 一次最多在澳逗留一年。他们是去年5月来的,按理今年5月就要回去,可是他们今年1月出境去了趟新加坡,从新加坡又入境了。这样的话最多能逗留一年应该又要从一月重新算起了,也就是又可以逗留最多到2016年的一月。我的理解对吗?请知道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先。 还有一个条件,往前推18个月内不能居住超过12个月。 谢谢答复。这往前推18个月内,这18个月不管有否中断,是吗? 连续18个月里的居住时间总长不超过12个月,不管这12个月是不是连续。从新加坡回来,接着前面的居住时间累计,满12个月离境。 从5月登陆开始算18个月 因为我父母在新加坡只呆了3个星期,所以从去年5月算起,算18个月的话,最迟应该到今年11月-12月之间一定要离开了是吗?谢谢 应该到今年的4月再加上3个星期,如果按你算的就是住18个月了。 可恨滴澳洲鬼佬!就是不办5年乃至10年签证?条条框框真多,弄滴俺们晕头转向,找不着北! 18个月只能住12个月,感觉挺鸡肋的,就是省事,少体检一次 感觉你的算法让我搞糊涂了。可以详细点吗?我父母是去年5月30号来的,就算当中没去过星加坡,按12个月的算法也应该是5月29号之前离开才对,你怎么说到4月去了?更何况现在可以不超过到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