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人
发表于 2015-7-2 09:43:45
沒有一個人能給點建設性的意見嗎?都是看笑話的多。
欣一一欣
发表于 2015-7-2 19:25:30
哥是体校毕业的,所以。。。看懂了。。。
weiboweibo
发表于 2015-7-3 00:01:13
这个不能算骗婚吧,告到移民局也没有证据吧?毕竟一起了那么多年。有事实婚姻的
这个只能是算欺骗感情吧?
已经PR了,如果不是过桥签证可能没办法了
jonny_77
发表于 2015-7-3 05:52:23
毕竟那个男的也花了这么多年青春在你亲戚身上,这么想好过一点。
Trendㄨ创始
发表于 2015-7-3 07:43:11
你有实质的证据他是骗婚吗?
说他拿了PR后变了个人,这只是主观感受,
你亲戚如果有客观的证据证明他当时是以欺骗方式拿到PR的,可以到移民局举报他。取消PR不是不可能的。
爱死你2011
发表于 2015-7-3 11:48:42
当初为啥要结婚,难道一个人过不下去了吗?现在受骗就好过了?
已经是二婚,就该想开点,这世界很现实的,没了利用价值就什么也不是.
果断离婚!
告到移民局也没办法,要么二人一起放弃PR.
pewrdsafs
发表于 2015-7-3 13:32:15
路是自己选的,当初不妥协也不会有今天的结局。
极度无乄赖や
发表于 2015-7-3 20:06:26
楼上说的对这个不算骗婚算欺骗感情吧,取消pr我看悬,不然所有人都能拿配偶移民的pr做筹码来维持自己婚姻了
飞龙爵士
发表于 2015-7-3 21:13:45
謝謝你的回覆。
證據就是來了澳洲那麼多年根本一次都沒有同過房。
離婚都有很多家庭因素,上面有父母為了不想他們擔心。
於是乎想一把年紀於是就啞忍著。
這個能算證據嗎?請問怎麼告?
火伴
发表于 2015-7-4 07:51:25
人心分善惡,當初不是說妥協。
如果不是說很大問題,只要大家包容還是希望以不離婚為大前題。
你也知道結了婚,最終希望大家能夠走到最後。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大家一起解決,但是你根本不知道現在很多人以利益為結婚首選。
也就是說一開始就看中了你的身分而來,你又不是神,那你怎麼防??
而且要防的感情那還是感情嗎?所以只有暴露了才能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