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人 发表于 2015-7-2 09:43:45

沒有一個人能給點建設性的意見嗎?都是看笑話的多。

欣一一欣 发表于 2015-7-2 19:25:30

哥是体校毕业的,所以。。。看懂了。。。

weiboweibo 发表于 2015-7-3 00:01:13

这个不能算骗婚吧,告到移民局也没有证据吧?毕竟一起了那么多年。有事实婚姻的

这个只能是算欺骗感情吧?

已经PR了,如果不是过桥签证可能没办法了

jonny_77 发表于 2015-7-3 05:52:23

毕竟那个男的也花了这么多年青春在你亲戚身上,这么想好过一点。

Trendㄨ创始 发表于 2015-7-3 07:43:11

你有实质的证据他是骗婚吗?
说他拿了PR后变了个人,这只是主观感受,
你亲戚如果有客观的证据证明他当时是以欺骗方式拿到PR的,可以到移民局举报他。取消PR不是不可能的。

爱死你2011 发表于 2015-7-3 11:48:42

当初为啥要结婚,难道一个人过不下去了吗?现在受骗就好过了?

已经是二婚,就该想开点,这世界很现实的,没了利用价值就什么也不是.

果断离婚!
告到移民局也没办法,要么二人一起放弃PR.

pewrdsafs 发表于 2015-7-3 13:32:15

路是自己选的,当初不妥协也不会有今天的结局。

极度无乄赖や 发表于 2015-7-3 20:06:26

楼上说的对这个不算骗婚算欺骗感情吧,取消pr我看悬,不然所有人都能拿配偶移民的pr做筹码来维持自己婚姻了

飞龙爵士 发表于 2015-7-3 21:13:45

謝謝你的回覆。
證據就是來了澳洲那麼多年根本一次都沒有同過房。
離婚都有很多家庭因素,上面有父母為了不想他們擔心。
於是乎想一把年紀於是就啞忍著。
這個能算證據嗎?請問怎麼告?

火伴 发表于 2015-7-4 07:51:25

人心分善惡,當初不是說妥協。
如果不是說很大問題,只要大家包容還是希望以不離婚為大前題。
你也知道結了婚,最終希望大家能夠走到最後。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大家一起解決,但是你根本不知道現在很多人以利益為結婚首選。
也就是說一開始就看中了你的身分而來,你又不是神,那你怎麼防??
而且要防的感情那還是感情嗎?所以只有暴露了才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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