尛__M
发表于 2014-4-27 03:29:26
俩都带一定的,绝不留一个单独在车里,睡着不是理由,可以弄醒
会呼吸的死人
发表于 2014-4-27 06:48:46
建议“朋友”立刻整理平时给孩子的各种花销,最好带着发票,越多越好。
上庭时候陈述自己收入不多,但是非常爱孩子,收入基本都用在孩子身上了还不够,实在无力承担过多的罚款。
这边的法庭、法官还是讲人道的。
峡江永平
发表于 2014-4-27 12:35:33
入狱半年或者罚款17xx,上次看报纸说的
人家的
发表于 2014-4-27 13:12:22
那个人是法盲。
joingjay
发表于 2014-4-27 15:06:40
就不怕被人抱走
tt656592
发表于 2014-4-28 00:06:33
不论是楼主还是楼主朋友,当孩子不在身边的那段时间,担心不担心孩子会不会发生意外?被人带走了,或者醒了找妈妈跑到马路上被车撞到?小孩子这次是没有造成危害,那么下次呢?不罚你两万二,你记得住吗?等孩子出了事,别说两万二,那就是两百万,两千万,你希望能换回小宝贝,就能换的回来的吗?
如果上厅,不要狡辩,认真认错,该罚的就认罚好了。
nic27
发表于 2014-4-28 01:07:11
下次请直接叫警察。这种家长没什么好同情她的。你帮她看小孩她还嫌你多事呢!
至于楼主的朋友,只能说她:活该!小狗都不能独自关车里了,何况是个小孩。
聆听你的声音
发表于 2014-4-28 09:30:58
法盲
翼づ飞翔
发表于 2014-4-28 11:59:32
同意,没没看到这种新闻就有一种莫名的愤怒。我也是有孩子的人,我愿意付出百分之一百万的小心,来让孩子避开百万分之一的危险。我同意一个广告词,就是把孩子留在车里一定要重罚!No exception, No excuse!
Trendㄨ创始
发表于 2014-4-28 17:54:58
这下楼住还是啥“朋友”到死都不回在从导副辙
只有钱能让人长记性
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