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eg9jl0 发表于 2014-6-16 16:46:50

配偶移民案例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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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配偶移民案例分析之一——滞留澳洲多年成功申请配偶签证</strong><br />
案情简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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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担保人经朋友介绍相识于2008年,申请人住在墨尔本,担保人住在悉尼。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和交往,申请人与担保人决定在悉尼结婚并居住在一起。结婚后1个月,申请人打算申请配偶签证。 但是申请人是2006年持陪读签证赴澳,陪读签证过期后申请人并没有离开澳洲且一直没有获得任何有效签证。同时,申请人护照也已丢失,提交签证申请时申请人仅仅持有旅行证件。申请人和担保人经朋友介绍找到律师楼,希望申请配偶签证获得澳洲合法身份,避免未来对家庭及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律师楼承诺将尽一切努力帮助客户拿到移民签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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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难点分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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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律师楼咨询的时候为自己在澳洲的非法滞留经历忧心忡忡,非常担心会影响到配偶签证的申请。律师楼客观地给客户分析了在澳洲非法滞留的后果以及对配偶签证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另外,申请人曾经持有的最后一张签证附有“no further stay”条款,该条款限制申请人在澳洲境内提出移民申请。张世京律师楼告知了客户移除“no further stay”条款的规定,经分析发现申请人移除“no further stay”条款的可能性较低,因此申请人需要离开澳洲才能递交配偶移民申请。律师楼通过与客户多次深入地面谈,发掘出了很多有利于客户申请的证明材料,将弱案变成强案,客户满怀信心地离境申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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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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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客户便获得了配偶移民309签证重返澳洲,实现了家庭团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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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配偶移民案例分析之二—— 担保人资格五年限制解析</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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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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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有学生签证在悉尼读书,还有3年多毕业,申请人与担保人相识近四个月并已同居。2009年初担保人打算担保申请人尽快办理配偶移民因为申请人拿到澳洲身份后不但可以大大降低学费支出,毕业后找工作也更具优势。但是,担保人曾担保前妻配偶移民,且其前妻已于2005年获得永居身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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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难点分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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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与客户的深入沟通,律师楼认为成功办理本案的要点有两个。第一,申请人与担保人认识时间相对较短,且在找到张世京律师楼时尚未结婚。因此,律师楼需要帮助客户发掘并准备充分的资料证明二人关系的真实性。为了帮助客户实现尽快移民的目标,律师楼告知客户在递交签证申请后发生的进一步的关系证明资料可以随时交给律师楼递交给签证官。第二,申请人曾经担任过配偶移民担保人,且前任妻子已经获得澳洲身份。根据移民法规定,担保人通常只有两个配偶移民的担保资格;且担保第二位配偶移民需要等待担保首位配偶移民后五年。律师楼细致了解了担保人的担保经过,发现担保人曾先后担保前妻办理了结婚签证、临居配偶移民和永居配偶移民三张签证。张世京律师楼告知客户其首次配偶移民的担保时间并非从其配偶获得永居身份之日起计算,而是从担保人提供配偶移民担保之日起计算。因此,担保人目前已经符合了移民法上的担保资格。<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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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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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澳洲递交配偶移民签证申请,担保人递交担保资格申请,申请人顺利获得配偶移民820签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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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配偶移民案例分析之三—— 短期同居后申请结婚签证赴澳</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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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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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48岁,是单身母亲,在澳洲生活多年,澳洲公民身份。2009年经朋友介绍担保人认识了申请人。申请人在中国福建,年纪42岁,未曾来过澳洲。担保人和申请人主要通过电话和网络沟通。2009年中国5月担保人回中国一个月与申请人见面并同居。担保人回到悉尼后,找到律师楼希望帮助申请人办理澳洲身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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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难点分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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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楼向客户讲解了结婚签证、配偶移民临居签证和配偶移民永居签证各自的申请条件和利弊。经过与客户的充分沟通,律师楼认为首先办理9个月的赴澳结婚签证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客户仍然担心因为与申请人相处时间较短而影响签证申请的成功率。律师楼给客户分析了结婚签证的要点,并指出申请人与担保人年龄上的差异,申请人单身母亲的现状都不会对签证申请有不利影响。同时,张世京律师楼协助客户在结婚、婚礼筹备等方面提供了全面的辅导与支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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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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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顺利获发了有效期为9个月的赴澳结婚300号签证。申请人来到澳洲后按照预定的婚礼时间和安排与担保人结婚,随后,张世京律师楼又帮助客户申请了配偶移民临居签证,实现了客户的家庭团聚梦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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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配偶移民案例分析之四—— 担保人资格五年限制豁免</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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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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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担保人在澳洲相识并同居两年。2010年初担保人找到律师楼打算帮助配偶办理移民签证。但是,担保人曾于2008年担保其前夫办理配偶移民309签证,后来因为感情不合而与前夫离婚。由于家庭原因,担保人和申请人希望立即办理配偶移民签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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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难点分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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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规定,一位担保人通常只有两次担保配偶移民的资格;且两次担保之间必须相隔五年以上。移民法此等限制的原因是防止担保人滥用担保资格帮助申请人获得移民上的利益。律师楼首先给客户讲解了上述移民法的规定和理由,并进一步帮助客户分析了申请豁免担保资格五年等待期的可能性。张世京律师楼告知客户,移民法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免除担保资格五年等待期的限制,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与申请人之间有子女需要共同抚养;担保人前任配偶过世;担保人被前任配偶抛弃;担保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很持久等等。本案的担保人具有符合移民法上规定的特例情况的可能性。同时,尽管担保人的前任配偶已经取得了配偶移民临居签证,但是其并不打算进一步申请配偶移民永居签证,这意味着,担保人的上一次配偶移民担保并未给其前任配偶牟取移民法上的实质利益。综合上述分析,律师楼认为本案的担保人很有希望豁免担保资格五年的限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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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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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豁免担保人五年担保等待期的限制,批准了申请人的配偶移民签证申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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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配偶移民案例分析之五—— 直接申请配偶移民永居签证</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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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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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担保人在澳洲读书时认识并同居三年,担保人毕业后通过独立技术移民获得澳洲永居身份。2010年3月担保人找到律师楼希望为伴侣办理已同居为基础的配偶临居签证,并打算两年后再申请配偶永居签证。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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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难点分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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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户找到律师楼的时候,根据当时有效的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有效期为两年的临居签证,待两年等待期满后可以换发永居签证。但是,当客户与律师楼进入移民代理法律服务合同后,在递交客户移民签证申请前,移民部于2010年3月27日对配偶移民签证申请做了小幅修改,其中一项修改内容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结婚或同居三年,则可以直接申请配偶移民永居签证。张世京律师楼时刻关注移民法的最新动态,并把这一信息在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客户决定直接申请永居签证。由于客户是以同居关系为基础进行申请,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相对较多,但是通过与客户的全面沟通,张世京律师楼指导客户收集和准备了充分的证明资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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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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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已于2010年底顺利拿到配偶移民永居签证,节省了两年的等待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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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配偶移民案例分析之六—— 成功免除经济担保</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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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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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作为仅存亲属类签证的次申请人获得澳洲身份;申请人与担保人之前在中国是高中同学;担保人毕业后回国与申请人结婚,并希望通过配偶移民的方式担保妻子移民澳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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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难点分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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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楼认为本案的申请人与担保人关系历史较长,证明关系真实性方面应该不存在太大问题。但是,担保人移民澳洲不久尚无任何的工作和经济收入;担保人和申请人都没有澳洲的留学经历,在英语语言方面也有一定困难。鉴于申请人和担保人的此种特殊情况,移民部可能会提出经济担保的要求。而担保人刚刚通过仅存亲属移民澳洲,其澳洲亲属已经提供了一份经济担保,已没有资格在担保期内再次提供经济担保,且寻找其他人作为经济担保人对申请人和担保人都会造成较大负担。张世京律师楼给客户分析讲解了配偶移民中经济担保的要求,告知客户签证官可以裁量决定是否提出经济担保的要求,如果要求提供经济担保,则客户需要提供经Centrelink审核同意的澳洲公民或永久作为经济担保人,并需要提供3500澳元的存款存入指定银行两年。律师楼进一步为客户分析了签证官做出该等决定时的各种考虑因素,诸如申请人的年纪、健康情况、职业技能、担保人经济能力等等。张世京律师楼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相关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辅导客户准备签证申请材料,着力于提供有力的资料以避免签证官提出经济担保的要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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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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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官没有提出经济担保要求,申请人顺利获得配偶移民签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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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配偶移民案例分析之七—— 三周获得配偶永居签证</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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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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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有309号配偶移民签证近两年,2010您准备申请配偶移民永久签证。申请人的女儿正在澳洲读12年级,并准备填报大学志愿。申请人聘用律师楼为其办理配偶永久签证,希望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永居签证,因为女儿报考大学志愿在即,如果以澳洲永居身份报考,则会有更为广泛的专业选择和更高的录取成功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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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难点分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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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楼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认为客户的永久签证申请并没有实质的障碍,但是要以最快的时间获得签证则需要申请人具有情有可原的原因和移民代理与签证官沟通的技巧。移民部公告的该张永居签证是受理周期是6至8个月,经过与客户的交流,张世京律师楼发现申请人至少有两个原因可以向移民官提出加快申请的请求。第一是担保人已经退休,申请人希望尽快找到工作以获得收入以补贴家用;而澳洲有很多职业临居身份无法申请,因此尽快获得永居身份将会有助于申请人找到合适的工作,并降低家庭领取的社会福利金。第二便是上述的申请人女儿报考大学志愿的原因。在递交配偶移民永久签证申请后,张世京律师楼适时地与移民部保持联系,追踪案件进展。在预计的案件将被分配给签证官进入实质审理的当天,律师楼又及时致电堪培拉配偶移民第二阶段审理办公室,第一时间与签证官取得联系,向签证官进一步说明了申请人希望尽快获得签证的各种原因。签证官在阅读申请资料后即告知我们将在当天做出签证决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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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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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在电话里向张世京律师楼做出的承诺,签证官在当天下午便签发并邮寄了配偶移民永久签证准签信。从客户递签到获得签证,不到三周的时间。



hhehjfokht 发表于 2014-6-17 0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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