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让人纠结的工作经历----求助各位了!
本人申请会计。在过去3年中,有八个月是在一家,国有银行工作,但后来我我发现让人恶心的地方是,当时合同是跟某家人才派遣机构签的,说1年转正后再跟银行签署合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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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是,AA人才派遣公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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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上也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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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描述以及推荐信都是说在这家银行工作,可supporting里又会出现这家派遣机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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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筒子,你们有过类似情况么? 俺该如何处理???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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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会被认为这段经历是捏造的。。。可英文很不好表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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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后悔去国企工作。。
推荐信中可以这么写(供参考):
Mr.XXXX于2007 年7 月,作为全职会计,以XXXX人才公司外派员工的身份进入XXXX银行。XXXX人才公司是我行的人才供应商,我行与XXXX人才公司以合同方式约定联合进行人才招聘,由XXXX人才公司负责人事关系、工资支付。人才直接赴我行工作,具体工作由我行安排为准。
亲爱的Alan<太感谢你了!!!!!!!!!!!!!!!!!
我也遇到类似的问题:
集团公司为了避税等需要,经常把我们的人事关系在各个子公司调来调去,而且这些子公司从字面上看,和集团和我们的项目一点关系都没有,不知道怎么才能证明是在同一个集团公司工作?
需要证明吗?直接开集团的证明不就可以了,推荐信就看个签名,其他又没什么的咯?到时候就算背调也就找签名的人吧,又不用看你劳动手册之类的章。
那是不是只要合同,推荐信就可以了? 完税证明上没写单位名字。。。。银行对账单上的工资发放备注也没写。。
后期签证申请时,需要提供税单和社保单,这上面能看出来公司名称的,上面体现的是分公司,不是集团公司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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