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个想法,工作推荐信找个关系好的同事冒充经理签字如何?
移民局是不会知道谁是谁的,留的电话也是那个同事的不就完了吗,到时贝雕直接给他打电话
据说贝调时,会查114或者网上查电话,打去前台什么的找人的,
而不是直接打你给的电话的.
冒充他人签字
是要进班房的罪
请楼主慎重
那我让那个同事签自己的名不就完了吗,就是换个人推荐呗。移民申请和职业评估时不是一个人签字没事吧,因为我原来的经理现在不带我了。
通常情况下,你可以有选择性的提供个人信息(如:不被问到时,可以不透露自己的性取向等私人信息),但绝对不能提供任何虚假信息。如遇DIAC特别指明要提供的信息,则不得隐瞒,更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无刑等)。
不要这样做,冒这样的风险,不值得。
干嘛冒充经理,直接就写明是你同事签的就行
对,7L,我就这意思。
这不冲突,你提到的那段工作经历中,他就是你的经理。
只不过你现在有了新的工作岗位,相应的应该再由你当前主管提供一份增量的推荐信。
大公司那么多人
前台怎么可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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