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材料地交的时候孩子啊还在肚子里,怎么办
请教,计划明年7月1号前递交申请,可是孩子要这之后才出生,孩子怎么办呢,需要重新申请还是?
好像有例子是
在审批的过程中,你和co说一下,顺利的话 生出来之后 办好护照,直接加进去,之后一家三口开开心心一起pr
来不及的话,只能101。。。你要算算好。。。
时间要算的很准确才行
和我们当年的情况类似
我们给小孩申请了101签证,几个月就拿到了
我最迟明年6月份申请,我们家宝宝应该6月底出生。我是要申请101还是?
以前有位同学分享过一个帖子,情况好像是这样的:
他们分CO了,要求补材料,体检。但是他老婆正在怀孕,不能体检。于是他就写信和CO商量。CO说没事,那等你老婆先生了小孩再说吧,你这个case先hold。等小孩生好了,去做体检,同时也把小孩加进来。
总的来说,因为怀孕不能体检的CO可以等。
不过你的问题可能是小孩生好后才分CO吧?那就当我没说
可能性一:
怀孕 -> 分CO -> 准签 -> 小孩出生
CO下签前需要体检,包括X光片。任何材料都不建议怀孕或者备孕的妈妈去照X光片,以免影响小孩子。所以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我记得是1022还是哪个表格,还专门提供了一个渠道,要求递签人在递签之后如果发现怀孕,要通知DIAC的。
可能性二:
怀孕 -> 分CO -> 小孩出生 -> 父母体检准签 -> 小孩101签证
如果怕夜长梦多,可以在小孩出生之后,父母直接去体检。待父母拿到PR身份后,再单独给孩子申请。
问题是多花钱,多花时间(而且会不会有隐瞒信息的嫌疑?)。
可能性三:
怀孕 -> 分CO -> 小孩出生 -> 小孩加入申请 -> 全家体检 -> 准签
或者等小孩出生后,提交1022表格将小孩加入申请中,同时补齐小孩的各类材料(出生公证、护照、照片)
待CO将小孩信息加入申请后,全家一起体检、过关。
我家是第三种情况,目前正在体检这个环节。
CO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按照规定,分CO28天之内要提供所有的遗漏材料,包括无刑、体检。
我们给CO发邮件,说明孩子刚刚出生,需要时间办理护照、体检等手续,CO直接给了2个月的时间,现在看来是足够了。
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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