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探亲签证延过一次后还可以再延吗?
去年给我妈申请的676探亲签证,由于我家是农村的,没有房产证也没有退休证明什么的,所以当时只给了一年多次往返,一次只能呆三个月的签证,幸运的是没有8503条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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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快到期时,申请了签证延期六个月,很顺利就批准了,也没有要求体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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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两个月又要到期了,不知道是否可以再申请延期六个月。因为我妈一个人带俩孩子回去太困难,我想再等六个月就可以跟我老婆一起回去了,会轻松很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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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有经验的同学分享一下经验,多多指点,多谢!<span></span>
不可以延第二次.移民局在第一次给你延的时候就会告诉你只能延一次.
延的时候是去移民局当面递交的材料,当时什么也没问,后来延期成功的通知是通过EMAIL发给我的。
我们也是当面去递的材料.并被告知不可以再延期.如果需要,要回国申请.同时坛里也有人说回去立即申请也不会批的.需要在国内的时间大于等于在澳洲的时间.如果真有需要,试试也无妨.最多是损失点申请费.
“需要在国内的时间大于等于在澳洲的时间.”
是有看过这种说法,不知道移民局有没有明文规定,或是按照惯例一直如此?
下面这个帖子有类似的讨论:
http://www.localau.com/thread-99894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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