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fugh 发表于 2019-1-9 11:07:29

转载:AETOS艾拓思违反国家互金协会政策

AETOS艾拓思违反国家互金协会政策,在中国大肆从事互联网外汇业务!近期有网友爆料艾拓思大肆宣传外汇等业务,以赠金为诱饵,引诱客户在其平台入金!                              并在中国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香樟路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6层成立集培训、专题讲座?据小编所知,只看到的是艾拓思欺骗客户,出金不了等投诉,举报和曝光的文章,没见过有赚钱的文章,这又是在忽悠客户吗?全球华语服务中心地处杭州金融中心钱江新城泛海国际中心A座26层 AETOS艾拓思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先后在大中华地区开设了9家办事处,通过讲座、培训、市场营销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大肆宣传互联网外汇业务服务,已经违反国家国家互金协会政策! 根据该公告,外国机构通过开办研讨、培训等方式,向我境内自然人推介汇交易业务向我境内自然人推介汇交易业务并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操作平台的活动违反了我国有关金融监管法规;通过互联网在外国机构的交易络平台上进行汇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8月3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关于方法非法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风险作出重要提示 内容如下: 关于防范非法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风险的提示:2018年08月31日  近期,发现一些机构通过互联网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吸引一些客户参与投资交易,严重违反了国家现行金融法规,扰乱了金融秩序,并形成较大风险隐患。为避免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特提示风险如下:   一、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二、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三、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危害,主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参与此类交易造成财产损失。   四、广大公众如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8年8月31日 用360浏览器上打开艾拓思官网截图: 360浏览器给出了重要的安全提示:此网站并不具备中国外汇交易资质,在该网站上进行外汇交易,将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艾拓思虚假宣传与中国多家银行有合作关系! 目前已多出曝光出艾拓思欺骗客户骗取客户钱财的文章陆续出现,官网也打不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9月2日表示,FinTech会助长跨境金融违法违规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应联合监管打击违法金融机构,机构持牌后不能在中国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 在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8月初刚刚履新的孙天琦表示,FinTech能助推跨境金融服务发展,促进金融市场开放,但也会助长跨境金融违法违规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 他称,跨境非法金融活动有两个方向:一个是从境外到境内,另一个是从境内到境外。 从境外到境内包括,境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跨境在我国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而保证金交易在中国是禁止的;通过互联网平台在我国进行的ICO的交易;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公司,披着“洋皮”然后返程通过互联网向国内提供金融服务,比如跨境赌博;从境内到境外则涉及到一些境内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境外开展现金贷交易。 他还称,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这些机构获得母国金融牌照,但是没有获得服务接受国的相关牌照;另一类是非法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提供跨境金融服务的名义集资诈骗,包括通过非法债务品种,比特币、变相彩票、电子黄金等虚拟产品。 孙天琦指出,在我国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平台实际上是非法集资诈骗。 孙天琦表示,为了在加大市场开放之际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染,需要匹配监管能力,包括形成数字环境下全球监管标准,推动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监管,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推动监管信息共享、数据共享,推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 他还称,需要联合监管打击违法金融机构。他明确指出: 不能在中国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下一步怎么联合检查、联合处罚是我们正在讨论的具体的事项。接下来可能会移交警方,收紧牌照。 他举例称,美国的监管最为严格,且长臂管辖在国际上的威慑也非常大。以外汇保证金为例,这些平台给其它国家的投资者提供服务,但是就是不敢给美国和美国人提供服务。 孙天琦还表示,服务提供国应强调本国出海的企业遵守服务接受国的监管和法律。“大公司社会责任涉及到具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我们最近也在跟大的互联网公司对接。” 此外,孙天琦认为,要强化信息披露,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跨境金融服务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体系,开展同行评估,防范国家发展竞赛带来过度创新和监管竞次。 他还指出,应联手出击,使非法金融服务在境内、境外、线上、线下无处遁形。服务接受国初期可以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的,必须设立事业部存在。长期看,还需要提高跨境交付模式下,非商业存在模式下的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 孙天琦称,监管当局也要强调我国企业在境外的合规经营。应提醒东南亚等境外监管当局注意风险隐患。有的在东南亚开展业务的现金贷资金来源于国内非法集资平台。 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近期,高层多次发声,强调管控互联网金融风险。 银保监会在8月29日召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金融工作时强调,继续做好包括防控处置好互联网金融风险。要自觉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框架下,发挥好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职责,防控处置好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特别是涉及网络借贷风险的专项整治。 两天之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 关于防范非法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风险的提示 》,称近期发现一些机构通过互联网非法从事外汇保证金活动,严重违反了国家现行金融法规,扰乱了金融秩序,并形成较大风险隐患。 互金协会提示公众,应充分认识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危害,主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参与此类交易造成财产损失。 早在7月上旬,时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司长的孙天琦就公开表示,金融服务必须特许,跨境金融服务不能无照驾驶。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 他当时就强调了推进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的重要性。他建议,一些跨境金融服务宜先采用“正面清单”方式更为稳妥。应严厉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研究探索赋予我国监管部门更大的“准司法权”,包括查阅资料、封存文件、问询当事人(已具备);查阅通讯记录;冻结账户;强制划拨资金;搜查;在紧急情况下限制人员离境等。(来自华尔街见闻) 请擦亮自己的眼睛,外汇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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