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一 发表于 2019-12-26 15:13:24

违法成立栈桥广场业委会 对江苏路街道办提出五点质疑(转载)

  我们是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8号栈桥广场的合法业主,我现在向社会公开举报江苏路街道办工作人员,甘愿受不法势力摆布,违规违法操纵成立栈桥广场业委会。

  青岛市栈桥广场,之前又叫栈桥奥特莱斯广场。距离青岛市标志性景点栈桥不足千米。2011年,青岛伟业地产打着“奥特莱斯”的名义,开发出八万平米网点,以高价“回租”三年的名义,高价出售给400多名业主。之后,伟业地产屡次变更法人,拒不履行承诺,而被众多业主告上法庭,至今被法院确认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经达到400多起,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老赖”,而这些购房业主,至今未见一分租金。面对这样一家严重失信的企业,青岛市江苏路街道办却听之任之,不仅对青岛伟业地产违规操纵成立业委会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反而利用街道办的监督权力,准许假冒业主混入栈桥广场业委会,还配合业委会筹备人员悄悄转移投票地点,放前来投票真实业主的“鸽子“”,而江苏路街道办所做的这一切,不过是个别工作人员甘愿被伟业地产围猎,确保达到他们操纵成立业委会,继续蚕食广大业主的目的。据此,我们就此次业委会选举,提出五点质疑,请江苏路街道办正面回应我们的诉求。

  一、业委会成员怎么成了前期开发商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街道帮公示的业委会成员生效名单中,得票率排第四名的业委会徐某红,持有的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20112221,而该房产证号,恰恰是栈桥广场开发商伟业地产在建设开发初期,国土部门颁发的临时产权证,该房产证仅仅作为临时建设开发使用,此处网点建设完成出售,购房业主换领新的房产证后,前期开发商所持有的这个房产证自动作废。如今栈桥广场八万平米网点,早在2011年已经出售完毕,也就是该房产证已经作废八年。现在却跑到了新任业委会成员手中,这如何解释呢?而按照业委会选举办法,前期开发商是不允许参加业委会选举的,而这位徐某红,并不是前期开发商的法人或工作人员,请问江苏路街道办工作人员,贵单位核实徐某红的房产证真伪了吗?贵单位难道不知道这个房产证号属于前期开发商,而且已经失效的产权证明。按照规定,前期开发商是没有参加业委会候选资格的?贵单位的监督指导义务,请问尽到了哪里呢?

  二、有前科的人员化妆业主不成,又混进业委会筹备组

  早在2019年7月份,伟业地产就指示手下的“两牢”(劳教、劳改)人员,密谋成立栈桥广场业委会筹备组。推出了所谓的业委会筹备组人员和业委会成员候选代表。其中筹备组人员吴某(女)犯寻衅滋事罪,被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当时尚在服刑期间;筹备组和业委会中,至少五人不是真正的业主,其中两人还是开发商的合作建设方法人。这些劳教人员习惯了显然是法盲。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但是筹备组在2019年6月11日发布公告,通知的是2019年6月15日召开会议,违反了应当提前15日通知的规定。而按照选举规定,到会人员必须过半,最后在青岛当地媒体的监督报道之下,江苏路街道办不得不宣布此次业委会选举无效。而这伙人再次卷土重来,2019年11月28日的第二次选举投票现场,多名前科人员,以及前期开发商的联建人员谢某刚、丁某某、寇某某、赵某某。混入选举现场,私自参与投票、计票,唱票,参与造假业委会选举结果,街道办人员难道不在场吗?没有核实他们的身份吗?他们是业主吗?不是业主为什么又能在选举现场做手脚呢?

  二、擅自变更投票地点,知法违法?

  

  正是接受了上次选举失败的教训。这些化装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的前科人员再生一计。 在这伙人的密谋策划下,甘愿背书的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街道办大学路社区居委会,于2019年11月7日张贴公告,称将于2019年11月28日14时至2019年11月28日17时,召开栈桥广场首次业主大会。公告明确召开地点为: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市南区莱芜二路2号甲)。然而,到了11月28日,我们这些真实合法业主,按时赶到江苏路街道办时,准备去行使业主权利,去投上代表自己利益的一票时,却被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挡在了门外。并被告知:“投票地点临时变了,已经改到黄岛去了”,“你们不用投了,回家行了。”面对这样的答复,我们这些业主都被惊呆了, 我们明明是栈桥广场的合法业主,广场成立业委会事关我们自身利益,为什么我们不能投票?街道办又有什么权利剥夺我们的投票权。临时变更地点,又通知哪个业主了?公示了吗?在哪里公示的?而按照业委会选举流程,召开成立业委会,必须公示召开时间地点,即使临时变更选举地点,也应该按照规定再次公告才对。江苏路街道办作为一级政府部门,难道连这点最起码的程序合法都不懂?何况,栈桥广场之前也是在江苏路街道办的监督指导下,有过一次失败的业委会选举。即便江苏路街道办真的不懂法,我们这些业主当面反映,过后又请专业律师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街道办又为何装聋作哑,不闻不问。这难道是法制政府时代,作为政府街道办工作人员应有的态度?

  四、明知人数难过半,用“邮寄方式”蒙混过关?

  选举当天,江苏路街道办配合这些所谓的业委会筹备组人员搞突然袭击,将投票地点,由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街道办五楼会议室,变更到黄岛区的一家酒店举行后,我们紧急联系住在黄岛的业主赶往投票地点。这名及时赶到的业主发现,投票现场人数少的可怜,所有人员加起来不过区区十几人,其中还包括伟业地产的员工和联建单位的员工,这难道不是暗箱操作?而栈桥广场有400多业主,超过半数至少要超过200业主到现场投票才行。面对成立业委会到会人数和面积必须过半的硬杠杠。街道办的答复是,投票是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了的。请问谁给了街道办和业委会筹备组这个权利?邮寄的方式,如何保证选举的公平、公开、公正呢?街道办核实这些所谓的邮寄投票的真实性了吗?而这些所谓的邮寄投票表决,全是由伟业地产手下的前科人员、失信人员,伪造出来的。广大真实的业主并不知情,包括不少家在青岛本地的合法业主,我们也没有收到所谓的邮寄投票快递,街道办又如何做解释呢?如果说不少业主家在外地,至少应该采用书面方式征得业主同意后、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全程公证,以此增加选举投票的公正和真实性,才能称之为合法有效吧?即便如此,这些所谓栈桥广场业委会筹备组成立的业主群,也只有109名业主,而栈桥广场业主400余人,显然群内业主人数也未过半,而即使这109人中,至少一半属于伟业地产的员工和关联建设施工单位的成员,他们又怎么又资格参加业委会投票呢?

  五、开发商注册地址在街道办,不是天下奇闻

  筹备组有服刑人员,街道看不出来;业委会成员拿着失效文书冒充房产凭证,街道办也看不出来;擅自违反程序,变更投票地点,放广大准备投票业主的“鸽子”,街道办的还理直气壮回复:“我们街道办有权决定”,请问,这不是法盲,又是什么?谁给了街道办这么大权力?谁在给这些黑恶势力,劳教、失信人员背书?背负四百多条失信信息的老赖—青岛伟业地产,为何注册地址竟然在江苏路街道办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莱芜二路2号甲?街道办和鲸吞400名业主合法权益的无良开发商“联合办公”?我们这些业主多次跟江苏路街道办交涉,街道办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不服就去投诉吧!"无奈之下,我们只要采取这种向社会公开的极端方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这些栈桥广场的业主,当初就是倾家荡产,四处举债买了伟业地产的网点,被坑八年,至今血本无归。反而这伙人贼心不死,又想以成立业委会的名义,继续霸占栈桥广场, 街道办为何又站出来为他们背书呢?

  省市两级领导反复提倡营造营商环境,法治环境,难道街道办没有认真学习领会?

  请江苏路街道办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履职,请街道办正视我们这些合法业主的真实诉求,依法依规行使栈桥广场业委会选举的监督权。

  请江苏路街道办正面回应我们提出的以上五点质疑!

  栈桥广场合法业主 崔女士周女士 孙先生

  2019-12-24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违法成立栈桥广场业委会 对江苏路街道办提出五点质疑(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