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柠 发表于 2020-4-17 11:55:03

房产交易中心明显的程序错误。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过户除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本人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的,只有两种方式:凭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本案房东已经死亡,在既没有公证书又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房屋被过户,房产交易中心有明显的过失,应当承担责任。在已经知道系争房屋有其它继承人的情况下,还再次过户,应当严查其与该女生姑姑有没有串通、勾结的情节!

铭心 发表于 2020-4-17 11:58:09

应该在身份证里增加父母,配偶,子女的简单身份信息。

发育合格 发表于 2020-4-17 12:04:43

既然姥姥和姨妈已经证明“曲某芹生前丧偶,无子女”那么去法院的时候记得不要念亲情,你在她们眼里已经是个陌生人了。

恢灰 发表于 2020-4-17 12:09:07

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曲洪艳出具的材料齐全,我们没有义务辨别真伪,材料齐全,我们就给办理。”。
这句话。。。呵呵

忆拉灌 发表于 2020-4-17 12:12:37

关键的错误在于房产部门收取的证明材料不规范,审验材料不严格造成的财产北他人钻漏洞转移出去,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损失,应追查工作人员的失职责任,同时更改错误!

清茶一杯 发表于 2020-4-17 12:17:31

这个奇人奇事应该记载进县志,法院、房产档案,若干年后就是传奇故事。

叶飞秋 发表于 2020-4-17 12:21:58

去年亲眼所见,90多岁的老太太要把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户主是老太太的老公,已经死了几十年了,工作人员卡的问人家要结婚证,证明她是户主妻子,老太太那个年代根本就没有结婚证一说。90多的老太太跑了N趟,各种证明都拿到了工作人员就整死要结婚证。

langchong 发表于 2020-4-17 12:28:14

户口本都证明不了吗。。

百万 发表于 2020-4-17 12:34:28

这个好办,女儿可起诉房地局,要求他们赔偿该房屋出售价格的2倍款额,因为过错方是房地局,不主张房子的所有权了,诈骗方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否退还款项也不必管,只管向房地局要说法就行,他们确实错了,有的地市是有这样的先例的,房地局赔款解决的。

高先森 发表于 2020-4-17 12:41:25

牵涉到侵占他人财产及涉嫌伪造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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