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王刚律师 发表于 2020-12-2 12:57:39

王刚律师事务所

婚前,婚中,离婚财产协议
澳洲王刚律师 澳法先锋号
澳洲家庭法允许合法夫妻之间或事实夫妻之间,就将来如果离婚或分居该如何分配财产事宜,而事先制定财产协议。


该财产协议可制定在婚前,婚中或离婚后。任何一个家庭法下的财产协议可对下列事情做出约定:

如何分配房产,财务,以及债务
如何分配养老金
如何提供配偶抚养

在下面这些情况下,夫妻之间可能考虑制定财产协议:

在结婚或同居前夫妻双方的财产数量有较大差别时;
在结婚前甚至在婚中,一方预测到将来可能会得到大量财产所得或继承;

在分居或离婚后,分割财产,转名并豁免印花税时;

为使一财产协议有效,双方必须书面签署这个协议而且双方必须都接受了独立的法律意见。财产协议是双方的约定,是一个合同,而不是一个法庭命令。如将来协议中的一方对该协议的约定有异议时,由法庭来决定该协议是否有效。

虽然一个财产协议在一方去世之后仍然有效,财产被保护的一方可立遗嘱把遗产留给家人,但该家庭法下的财产协议并没有权利规范如果在还未离婚或分居时其中的一方去世,生的一方是否可对死者的遗嘱提出异议的问题。

为防止另一方用继承法中的家庭条款来挑战死者的遗嘱,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同时再做一份放弃遗产纠纷的协议 (Deed of Release), 这样可确保万一一方去世,另一方不能对死者的遗嘱提出异议,而使死者的遗嘱得以顺利执行。什么情况下可挑战遗嘱,可看我的文章"遗嘱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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