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王刚律师 发表于 2021-5-28 13:25:12

王刚律师事务所

移民局认可的家庭暴力成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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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到配偶移民临时居留后,如发生家庭暴力,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即使配偶担保被取消,持临时居留的一方仍可转为永居。

第一种情况,拿到法院下的AVO (Apprehended violence order), 即法庭已认可家庭暴力已发生。不需要再向移民局提供任何其他证据。这里的AVO不是警察给的临时AVO, 而是法院判的AVO.

第二种情况,夫妻共同认可家庭暴力成立,施暴方愿意以书面形式认可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三种情况,施暴方不承认施暴,而受害方在法院拿不到AVO, 即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警察无法使法庭认可家庭暴力的发生。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受害者受到心理创伤,向移民局认可的专业人士寻求帮助或治疗,并在帮助或治疗的过程中,有两个这样的专业人士能够出具意见报告或治疗报告,移民局同样认可家庭暴力的发生。这些专业人士包括,普通医生,护士,心理医生,家庭法院认可的家庭调节员,社工,妇女避难所经理,资身老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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