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多万元买的复式房,交房后业主傻了眼
<p style="margin:20px 0px">" 如果开发商当初告知我避难层的一角会在我家的客厅里,避难层的逃生通道会遮住我家的阳台,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买这套房屋的。" 日前,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的袁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湖南记者站投诉,称自己遭遇了开发商的隐瞒式销售,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p><p style="margin:20px 0px"><strong>置业顾问推荐</p><p style="margin:20px 0px">业主花三百多万元购买复式房</strong></p><p style="margin:20px 0px">2018 年 2 月初,袁先生与妻子卞女士在长沙明昇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 " 明昇壹城 " 楼盘看房。在与置业顾问沟通时,卞女士称自己晚上睡眠质量不好,最不喜欢半夜三更楼上邻居穿拖板鞋走路的声音。置业顾问便推荐了一套复式房。</p><p style="margin:20px 0px">置业顾问介绍说,根据国家有关高层建筑的建设规定,该栋高层建筑设有两个避难层,因建筑结构设计需要,避难层楼下便是复式楼,其中 15 层便是一套复式建筑。" 如果你购买这套房,因为楼上是避难层无人居住,你就是想听到楼上的拖鞋声都听不到。" 置业顾问在推荐这套复式房时,特意向卞女士强调。而置业顾问的这一提示,正合卞女士心意。</p><p style="margin:20px 0px">同年 2 月 27 日,几经权衡,夫妻俩决定购买 " 明昇壹城 " 二期某栋 15 层 1502 号复式结构房屋,并与该楼盘开发商长沙明昇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该商品房建筑面积 241.44 平方米,单价 13485.78 元 / 平方米,总房价为 3256007 元。合同同时约定,该商品房屋层高为一层 3 米,二层 3.5 米,2020 年 5 月 30 日前交房。合同签订当日,袁先生支付首付款 2006007 元,余款 125 万元申请银行按揭。</p><p style="margin:20px 0px">2020 年 6 月,在等待交房的日子里,袁先生又向开发商购买了一个子母车位。</p><p style="margin:20px 0px"><strong>交房后业主傻了眼</strong></p><p style="margin:20px 0px"><strong>客厅里多出一块建筑</strong></p><p style="margin:20px 0px"><strong>阳台被遮了半边</strong></p><p style="margin:20px 0px">2020 年 8 月 19 日,袁先生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拿到收房钥匙,卞女士拉着丈夫一路小跑进了电梯。" 我当时的心情真的是既期待又激动。" 说起拿到交房钥匙那一刻的心情,卞女士至今都念念不忘。</p><p style="margin:20px 0px">然而,当夫妻俩满心欢喜打开房门进入客厅后,陡然感到一阵压抑,眼前的状况令两人傻了眼。原来,进门客厅的一角自上而下伸出一大块建筑,直接影响了一层的层高。而当夫妻俩来到一楼阳台处,气更不打一处来,阳台的上方被楼上的 " 阳台 " 遮了半边。</p><p style="margin:20px 0px">▲楼上避难层的一角伸进了客厅</p><p style="margin:20px 0px">夫妻俩跑到售楼部询问情况,被告知客厅伸出的一块建筑是楼上避难层的一部分,而楼上的 " 阳台 " 便是避难层的逃生通道。楼盘工作人员反复强调,当初售楼时已告知这套房屋的楼上是避难层。</p><p style="margin:20px 0px">" 是告诉过我楼上是避难层,但谁告诉过我避难层的一角会跑到我家客厅来?又有谁告诉过我避难层的逃生通道紧挨着我家的阳台?"</p><p style="margin:20px 0px">袁先生向开发商提出,要求更换一套平层房屋,遭到开发商的拒绝。由于对开发商的做法不满,时至今日,袁先生也没有收房。</p><p style="margin:20px 0px">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该楼盘了解情况。在袁先生所购的 1502 房,记者见到了客厅里的 " 神秘来客 ",只见在客厅进门的一角,从楼顶伸出一大块水泥建筑,经测量,这块建筑物离地面距离为 2.6 米。</p><p style="margin:20px 0px">▲避难层逃生通道遮住了阳台一边</p><p style="margin:20px 0px">" 就是这块莫名多出的建筑,使得原本 3 米的一楼层高打了折扣,如果装修再铺上地板,可以想见会显得十分压抑。"</p><p style="margin:20px 0px">袁先生带记者来到阳台,记者看到,避难层的逃生通道确实挡住了阳台原本开阔的视野。</p><p style="margin:20px 0px"><strong>复式房 " 楼上 " 有歧义</strong></p><p style="margin:20px 0px"><strong>律师表示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strong></p><p style="margin:20px 0px">该楼盘开发商一位负责人表示,有关层高的规定在购房合同中已有约定,而且购房时也已明确告知袁先生楼上是避难层的情况,因此,开发商没有什么过错。</p><p style="margin:20px 0px">对此,袁先生不予认可。袁先生表示,置业顾问只告诉他楼上是避难层,他所理解的 " 楼上 ",是他的整个复式房的楼上,即 17 楼是楼上,没想到在自己复式房的二层即 16 楼便是避难层,这也正是避难层的逃生通道出现在自家一楼(15 楼)阳台上面的缘故。而且无论是口头还是购房合同,开发商都没有避难层会伸进他家客厅的表述。</p><p style="margin:20px 0px">记者翻看袁先生的购房合同,其中第九条 "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 写道: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室内层高为一层 3.00 米,二层 3.50 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在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双方按照设计层高交付;如实际层高不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双方按实际层高进行交付,但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已付房款的 0.3% 计算一次性补偿买受人。</p><p style="margin:20px 0px">在该合同的补充协议部分又表示,原合同第九条所述室内层高为主要层高,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该商品房局部层高可能因商品房功能、管道设置等因素,局部结构、层高可能会存在差异(高于或低于层高)。</p><p style="margin:20px 0px">袁先生指着合同上的条款气愤地表示,开发商明明知道会有部分避难层伸进这套房屋,却在其买房时不明确告知,故意在合同中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来糊弄消费者,从而规避自己的责任,是一种典型的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p><p style="margin:20px 0px">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副团长、湖南金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亚云。</p><p style="margin:20px 0px"><strong>袁亚云表示</strong></p><p style="margin:20px 0px">开发商方面虽然告知了避难层有关情况,但对避难层对该房屋产生的其他不利情况却避而不谈,而这些真实情况正是该房屋最关键的核心基础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房意愿。从合同条文来看,也只是泛泛而谈,并未提及这些会影响房屋状况的关键基础信息,可以认定这一格式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开发商上述行为隐瞒了部分核心真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p><p style="margin:20px 0px">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 · 中国消费网</p><br>免责声明:如果本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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