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干这事儿被抓,刑拘!济南警方通报这一案例(图)
<div style='font-size:1em;'>电信诈骗分子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常采用复杂手段将诈骗钱款分散转入多个银行账户,以此将诈骗钱款据为己有。
近日,济南历下公安成功破获一起涉及电信诈骗犯罪所得的掩饰、隐瞒案件,抓获两名嫌疑人,并将其刑事拘留,有力打击了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工具人”现象。
警方通报这一案例——
今年6月10日,根据掌握的线索,解放路派出所迅速反应、缜密侦查,6月15日,民警在福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池某某、郑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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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嫌疑人池某某在网上与李某产生好感,而李某的哥哥(李某明)实为电信诈骗团伙成员之一。<div class='google_ads' style='min-height:330px'>Advertisements<div data-aaad='true' data-aa-adunit='/339474670/6ParkNews/InContent'></div></div>
在李某明的诱导和承诺给予高额报酬的诱惑下,池某某联合朋友郑某某,参与了诈骗所得资金的转移活动。他们按照诈骗分子的指令,在银行周边进行盯梢和取款,帮助李某明完成赃款的转移。
李某明分别给池某某、郑某某安排工作,一人在银行门口等待“客户”,紧盯“客户”是否取钱、取钱多少等行为后向李某明汇报,另一人在银行外围观察“客户”将钱放在何处。李某明要求两人紧盯“客户”取出钱,等“客户”将钱放在马路边,再安排两人拿现金,并将现金转移;且要求两人戴上帽子和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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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虽觉得不对劲,但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仍选择了铤而走险。
池某某和郑某某,是在这一环节中被电信诈骗分子利用,成了转移犯罪所得的“工具人”。这种明知违法却仍“赴约”的行为,不仅帮助诈骗分子隐瞒了犯罪所得,还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危害了社会安全。
经民警查明,在这起案件中,所谓的“客户”从两个银行取出7万元现金,分别涉及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是诈骗赃款,嫌疑人池某某和郑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犯罪。
目前,两人被历下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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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公安提醒
电信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公众应时刻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
对于承诺高报酬或要求采取异常行为(如戴帽子口罩遮挡面部)的陌生人,更要提高警惕,谨防成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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