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theLivings 发表于 昨天 20:30

拒绝乱性、过度的感官刺激:沉沦夜场的985高材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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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的从来不是过度饮酒、乱性、过度的感官刺激,我需要的其实是夜场独特的一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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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 | 《过春天》剧照

我跟阿蛮认识与酒有关。

那时的阿蛮21岁,是个985本科在读,学分绩点常年名列前茅的“高知”,是亲戚家人眼中未来可期的好小孩,也是她自己嘴里“无药可救的老酒鬼”。她白天上课,晚上泡在酒馆,周末则在各大夜店转场又转场。

我受邀前去参加朋友主办的主题派对时,抬头就看见阿蛮,她穿着黑色蕾丝胸衣加丝袜,在舞池里狂舞。派对刚开始,阿蛮已经醉得不成样子,周围其他的女孩怪叫着扑上去撕她的丝袜,她不躲不闪,举着一瓶开了的啤酒大笑,抬起腿来摆pose。三小时后派对结束,我们在转场的小酒馆门口排排坐开,阿蛮举着一只绿色的飞盘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玩,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年轻与“高知”

阿蛮第一次主动去夜店去的是北京的13,它坐落在北京最出名的“夜店一条街”工体。

阿蛮的学校在非常偏远的天津郊区,坐车去北京市区要耗费她整个下午,原本她的目的地其实是798——年轻人都爱去的艺术社区,去13是个“偶然”。

“我那时候刚接触夜场文化,连清吧、夜店、地下club的区别都还分不太清,但对这些东西都在新鲜期,就很上头。”阿蛮当时只是想找人“拼个卡”体验一下传说中的工体夜生活,她在小红书上搜到一个学生局在“摇人”,加上微信交完防“跳车”的定金后,对方发来了13的地址。对方问阿蛮平时都在哪里玩,阿蛮不好意思露怯,装出一副熟客的样子。

“其实你说夜店玩得多玩得熟是多牛逼的事情吗?也不见得。”阿蛮现在坦白说,但在当时,“就不想让人家觉得我没见过世面。”

当晚十二点,阿蛮准时出现在13门口,被同样年轻的组局人带去存包,然后到了卡座。光怪陆离的镭射灯、站在卡座上痛饮的年轻男女、混音后的欧美流行音乐,卡座里扯着嗓子说话的男女们,阿蛮头一分钟就被震惊了。

“我从来没想到自己第一次遭受学历歧视是在夜店,当时14个人里除了我和另外一个北京其他学校的妹妹,剩下的全是北大的。”时隔两年,阿蛮说到这里还很气愤,随便组的局上的人,居然全是高材生,颜值身材还都个顶个好,“蹦迪时大家都会玩抓手指嘛,抓手指其中一个游戏规则就是场上的人要做同一件事,如果做不到就喝酒。有个男的直接把手机拿出来指着他们北大的学生应用,结果全场只有我和那个女生面面相觑,最后喝了两个shot。”

“抓手指”的罚酒规则简单上头,在酒精音乐的双重刺激下,阿蛮很快融入其中,喝酒、接吻、锐舞,年轻人的荷尔蒙充斥在卡座。第一次参加的阿蛮对一切都很有兴趣,她在兴奋之余,醉醺醺地跑到舞池跟随四四拍的商业电子乐跳舞。

“那时候已经不管放的是什么音乐了,跟着节拍扭和蹦就行。”很快又有同一个卡座的男生追过来一起跳舞,凌晨四点半,阿蛮和他一起离开了,第二天醒来,看见其他人在A蹦完之后转场去吃海底捞的钱。

“当晚真的玩得太开了,”阿蛮回忆说,“抓手指除了喝酒就是暧昧行为,比如一圈人大家嘴对嘴撕纸巾,纸巾掉了就喝酒;或者就是玩报团那种,两两抱着落单的喝酒;甚至就非常直接的抓住舌吻。当天晚上有个漂亮女生一直拉着我接吻、一起摸着对方肩膀跳舞,我走了之后她还在群里问‘那个黄头发去哪儿了?她走了我不好发挥’。”

组局的“局头”在群里汇报昨晚的辉煌战绩:566一套喝了八套,果盘和加的软饮全是店里送的,还因为“大家牛逼”给升级了舞池卡,按照“男生大A,女生小A”的模式,阿蛮为这个头晕目眩的夜晚消费了278块。

“但第二天醒来其实有点尴尬,”阿蛮说,“我们后来一对,发现其实双方都对‘419’不太熟练。不过后来就成为朋友,现在也在微信上聊聊天。”

“那天我居然还在夜店门口碰见了一个校友,我们当时都很震惊,没想到会在这里见面。之后才知道她作为学校街舞社团的部长,很多夜店都会向他们抛橄榄枝。后来我也跟着她们社团去过本地的一个夜店,那天就主打斗舞。酒无限畅饮,还给我们报销打车钱和酒店钱,我们只需要去玩和跳舞就好了,算是去当了一次气氛组——那也是个满年轻化的夜店,有个很大的舞池,更像是一个介于商业夜店和地下俱乐部之间的地方。”阿蛮总结说,“夜店学生很多,也绝对不是大家认知中只有‘坏’学生才会去这种地方。”

色情符号与行业乱象

之后我又陆续去了许多次夜场,在pub, bar, club之间来回。或许我和阿蛮会在club相遇代表着我们有相似的一部分,但只有她敢于大声表白自己对夜场的肯定。我静悄悄,通常受朋友邀请,又结识了不少周旋其中的人。但我始终不承认夜场对我来说“mean to something”,只把它当大学与都市的体验课程。

夜场从不是色情、狂欢的同义词。夜场其实也分很多种类型。像奥斯卡、space这样的连锁夜店才更符合大众对于“夜店”的想象:带大卡座,超大屏幕。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卡座上的“大哥”挥手就上来一排美女,一二三四五点数出列,开“黑桃A”这样的大酒就会有“香槟女孩”捧着闪光的夸张篮子,销售还会为花钱多的大哥在大屏幕上反复播放“感谢XX总”。

也认识了做夜店销售的朋友。三月中旬,调酒师朋友邀请我们去莎啦啦。业内份额很重的连锁夜店,据说今晚有脱衣舞表演。在舞池前看了一会儿,我们觉得意兴阑珊,调酒师就带我们去负一楼工作区找工作人员喝酒。觥筹交错,工作人员透露,莎啦啦上个周光是营收就是七位数,还不算小费。

“你看莎啦啦好像也有很多年轻学生在开台在玩,但他们其实只会点动力火车套餐。真正挣钱全靠的是那些‘大哥’。”他说,“这就是很传统的夜场,靠销售和大哥撑起来。”

这些夜店还真就是冲着色情和狂欢去的,但其实这些商业夜店我们都不怎么去,尤其是连锁的。开台贵,也总觉得“很low”。商业夜店里可以塑造出的纸醉金迷、夜夜笙歌的符号也只是一种销售手段,说到底就是把音乐、酒精和性资源组合在一起。在前期各种夜店、酒吧跑了小半年之后,阿蛮说:“这些都没意思,我们要去underground club。”

比起靠售卖贵价酒水和卡座盈利、舞池和dj台必不可少的、播放商业舞曲的商业夜店,阿蛮更喜欢播放一些更正统的edm(电子舞曲)的地下俱乐部,那里对dj和音乐的要求更高。“当你听得够多你就会发现好的音乐和打碟技术真的是一种享受。喝酒的话就去专业的清吧和精酿吧,酒水行业的利润高业态标准又不统一,一定要看准好的调酒师和酒厂才能喝到性价比够高的酒。”清吧,lounge bar,尤其是日咖夜酒的小而美社区店被越来越多年轻人当做生活情调,是聊天、约会甚至夜晚办公好去处。吵闹一些的连锁酒吧,例如胡桃里、海伦斯,则是供应酒精和音乐,让人们能在此彻夜痛饮一醉方休。阿蛮开玩笑说,“我现在只追求最好的音乐和最好的酒,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没钱,在商业夜店体会不到‘大哥’的快乐。”

那时候的阿蛮就像我的夜场引路人,跟着她,总能找到市里最年轻、最有意思的玩处。万圣节我们参与一家连锁酒吧“百鬼夜行”,这时候,年轻化是否带来了非法雇佣的问题,假酒流通,以及总是被提起的涉黄、暴力问题才正式浮现在我眼前。

这家在市中心经营平价连锁hip-pop酒吧老板常常抱怨“只有周末有生意”,因为他们的客人几乎都是初中生和高中年龄,周中要上学;“周五下午四点半,店刚刚开就有初中生结伴过来点酒了,女孩儿都穿幼态的jk或者化浓妆穿吊带,男孩儿穿HipHop卫衣,头发锡纸烫。周六周日每桌爆满,翻台好几次。”一到晚上十二点,人就跑一半,“都回家了,家里也不允许夜不归宿。”

和低龄化的消费者相对的,是年龄也都偏小的服务员。我们不清楚具体的雇佣机制是怎样的,问常客,都说“应该就是签临时工或者直接不签合同”。有时候去店里找老板朋友玩,看见朋友指挥着店里一群一看年龄就不大的服务员擦桌子、上酒,“就感觉很荒谬,我在学校呆着的时候一直自诩还是小孩儿,一到这里感觉真的感觉自己马上变老逼了。”

事实上,在夜场不交五险一金是常态,许多工作人员都有过抱怨。跟俱乐部调酒师混熟之后,每次去买酒都听到她抱怨老板克扣工资,不交五险;常去的精酿酒吧换员工特别频繁,老员工们每次离职时也总会说两句东家,“根本没他们自己说的那么好,社保都不给交”。大概是这种替代性强的短工都面临这样的困境。

向从业者询问假酒和毒品的问题,他们总说:“平价店酒水便宜归便宜,不至于假酒,也就是拿的比较次的不知名牌子而已。”至于毒品,“现在这么强的监管力度,哪儿有这么容易接触到。上世纪的夜场还差不多。”

关于涉黄,应该分成两部分来说。

“一种就出卖男色女色打擦边球嘛,”市中心一家生意爆火的Gay club,就是靠着每个月的裸男表演赚得盆满钵满。“消费社会就是这样,男色女色都成为商品成为价码的一部分。这种事情各行各业都有,只是夜店穿得比较少。”

至于钱色交易,老板说,“有人要卖,有人要嫖,然后他们恰好选择了以这里为交易地点。没啥好说的,尊重祝福吧。但你要说那种涉及到犯罪、强迫妇女的涉黄,现在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至少我没有听过见过这样的事情。”

比起钱色交易更常见的是“约炮”。

性开放是否是夜场的副作用之一?或许,性开放趋势并不只存在于夜场,甚至和夜场不太有关系。性行为提前和性开放其实是一个大趋势,只是因为和现行的主流叙事相悖,这个庞大的“灰犀牛”一直秘而不宣。

身边也有很多根本不喝酒不去夜店的朋友,大都是做学生活动和公益活动的时候认识的,在世俗意义上都是很优秀的年轻人。问到性经历,基本上都是刚成年就有的,就是跟自己的男女朋友或者前任。或许是现代社会进步和思想解放的必然结果,年轻人尤其是女生不再把身体和性欲看做一种沉重的负担或者是难以启齿的欲望载体。把性从神圣化和妖魔化之中脱离出来,回归身体、欲望和爱的一部分。

“滥交”是否在夜场更为频繁?在酒精和音乐刺激下,casual date更容易出现。另外这也源于人们“夜场”的刻板印象,认为club就是来hook up的,所以也有很多抱着包“得吃”心态来的消费者。

“得吃”是夜场的黑话,意思是当晚在夜场里找到了漂亮的男孩女孩约炮。

想约炮的人选择了来夜场寻找目标,而不是一个人来了夜场就变得会去约炮。为了“得吃”到夜场消费的人并非主力,通常得吃的人在正常社交场合也能找到心仪的对象,不必专门到夜场。聊到这个,经常混迹club的小孩朋友总说:“夜店常客就是一个圈子,你当‘公狗’会在整个朋友圈里面传开,名声很快就会臭掉,也就没得啥吃的了。”

和任何职业任何圈子一样,大家鄙视的事情都是一样的,鄙视当“公狗”的,鄙视不发五险一金的,鄙视专业能力不行的,当然夜店就是dj能力、美工能力不行。我们这里两个俱乐部,俩家素有旧怨,就经常掐架。今天这个说那个抄袭自己海报推送,明天说这个员工跳槽之后背刺老东家没道德。有段时间其中一个club的检票工作人员还非常硬气说:“下次去了他们家就不要来我们家。”

有一次我在A家俱乐部,转头看见B家的调酒师走进来。我问她,你们两家不是在掐架吗?她耸耸肩,开始跟我吐槽自家老板,克扣每个员工工资啦,欠债太多啊,要求太多啊。和别的什么公司、组织没什么两样。“现在增速不行了,各行各业都寒冬,我们也没什么两样,每天都在愁经营。”她说。归根到底,夜场也只是一种业态,一个娱乐场所。别太妖魔化它也别抱有什么期待,天底下没多少新鲜事。

成瘾与戒断

我问阿蛮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觉自己对夜店生活上瘾的?

“酒精能逃避痛苦,音乐和舞池能解除压力。”阿蛮说,“有接近半年我很沉迷夜店,除了超重低音、无节制的酒精摄入和疯狂的灯光和锐舞,没有什么能让我提起兴趣。”长期的夜店生活对感官的过度刺激,让阿蛮获得快乐的阈值提高了,“酒精会让你整个人变软。”

阿蛮一般在晚上十一点开喝,四点回家睡觉,下午一点醒来,再头疼宿醉一下午,然后就又到了喝酒的时间了,一天就这么过去。“干不了任何需要长线投入的事情。”阿蛮说,最关键的是酒精会让人自我感觉很良好,“你不会意识到任何问题,清醒时候焦虑的关于房租啊、学业成绩啊、人际关系之类的事情,在酒后都不会被想起。”

“其实我一直是高敏感人格,在开始大量饮酒前我有轻度的躁狂,焦虑情绪很严重,但父母一直不允许我服用神经性药物,觉得那个东西吃了不光彩。酒精其实一定程度上把我从焦虑中松绑出来,夜店的轻松氛围又让我很有归属感。大家会很轻松自在的聊音乐,聊生活,而且年轻女孩子又到哪里都很受欢迎。”但是就像点火,阿蛮点燃了火焰却不能控制它的方向。“当我一直依赖酒精回避焦虑问题,加上物理性的成瘾,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变成这样了。”

成绩单和银行余额不会说谎。在阿蛮发觉自己上了一学期语言课却在考试中“动不了笔”,下一期房租东拼西凑怎么也凑不齐时,“我就知道出问题了。”

这时候,夜场生活给阿蛮带来的压力已经远超宽慰。

“当时还跟对象也分手了,没人再提醒我要吃饭,我的胃变得更糟糕,还因为过度饮酒胖了十来斤。”阿蛮交到的朋友也是各自萍散。夜店门口聊得很开心的人,交流音乐、dj甚至工作,兴起互相请喝酒,“你以为你们是朋友,但其实天亮了酒醒了,你去评论人家朋友圈都不一定得到回复。”阿蛮无奈笑说,“没人记得谁是谁,最多从业者知道你是熟客。好一点的情况就是你们朋友圈能互动一下,能约着一起去看看乐队或者参加下一个派对。”但以前学校的朋友也已经因为疏于联系不再交往了。

夜生活已经成为沉重负担的时候,有没有尝试过戒断?

“戒断很痛苦。”阿蛮坦诚,“去年初我在准备雅思,不得不sober一段时间——你真的没办法在宿醉之后把课听进去。也确实是因为现实的资金还有学业的压力,让我不能不再通过逃避解决问题了。”阿蛮回忆说,那段时间是她情绪和状态最糟的时候。“一方面是戒断的身体反应,物理性的痛苦,每天情绪都很低落;另一方面是清醒过来一下子发现‘我怎么变成这样了’?怎么发胖了这么多,钱也不知道花哪里去了,学习上也没有按计划一步步写论文和大纲。”

那段时间,阿蛮每天都在痛哭,她一边抹眼泪一边做饭,逼自己按时吃,吃完了继续一边抹眼泪一边开始上网课。只是,阿蛮经常学着学着就又把电脑盖上了,她抽噎得没办法跟着读。

“吃完饭就开始抱着马桶不受控制催吐,因为胃喝酒喝坏了,一吃东西就痛。”“又想到钱和申请的事情,无比悔恨和自责,拿着美工刀就往手上一只划,感觉不到痛。”阿蛮又开始了自残,她感觉每天躺在床上感觉,只有巨大的空洞,“耳边没有重低音和四四拍就感觉听不见任何声音,有时候感到会幻听到舞池的声音。”

但痛苦的日子没有过太久,“一个多月吧,我就逐渐适应sober的生活了。”阿蛮说,“准时去上学上课,也能看进去书了。钱也省下来很多,卖了一些东西回款,房租按时交了。”

房租和论文解决了,阿蛮心中的大石头就一下落地,她“发现一直逃避的事情也没那么难”。

阿蛮形容“早上六点清醒地在小区散步和晨跑”的日子是“如获新生”。三个月后,阿蛮顺利完成了本学期的学业,人际关系和财务状况也如期好转。“最大的感受是生活就是需要认真经营才能维持的。”阿蛮说,“逃避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人民之地

“年轻人都对这种地下娱乐很热衷吗?”我问阿蛮。

这个问题阿蛮思考了更久,最后她告诉我,很多人只是来了又走,或者定期偶尔来放松一下。新鲜感过了又回归“地上生活”,真正能谈上“热衷”的、场场不落参与的,一定是对于电子乐对于酒有热爱的人,他们也或多或少会成为从业者。

“夜场的音乐、酒精、灯光和荷尔蒙的确对年轻人来说是个很诱人的东西,”阿蛮笑说,“但归根到底各花入各眼,有的人觉得这个场所富有吸引力,会喜欢这种感官刺激的放松,有的人觉得太过了难以承受,有的人一开始觉得新鲜但最后又觉得音乐、酒精和不够长久的社交也变得单调。说到底夜场也和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一样,面临众口难调。”

我问阿蛮那这种地下娱乐对你的长久的吸引力又在于哪里呢?尤其是夜场给你带来了这么多的负面影响,你是否会选择趁现在永远远离夜场?

阿蛮摇摇头,表示经此一役,反而自己“更找到了两种生活之间的平衡”。

“在摆脱对夜场生理性的依赖之后,我反而更加看清了我对夜场的需求究竟是什么,以及其存在的必要性。”阿蛮说,“我需要的从来不是过度饮酒、乱性、过度的感官刺激,我需要的其实是夜场独特的一种精神。”

夜场有什么独特的精神?阿蛮提到了两个关键词,一个是酒神精神,一个是人民之地。

“夜场尤其是地下俱乐部为什么让人觉得神秘而迷乱,其实你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它继承了许多宗教性的元素。比如说俱乐部常用的面具和化妆、酒水、迷乱的变形文字和灯光、还有舞池里狂舞的人们,其实这些都是一种对宗教祭祀的戏仿。对面部的遮盖跨装或者变形的人脸图案对应的是祭司的妆面,酒精是狂欢节和祭祀的必需品,黑暗和迷乱的灯光对应夜晚和篝火,狂舞的人们或压抑或狂喜,就像是狂欢节跳舞的原始人。尽管宗教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正在逐步没落,但对于宗教性体验的需求始终根植在人类身上。”

阿蛮在今年二月份想要尝试加入地下俱乐部,成为一名dj,在和常去的俱乐部老板取经时,对方分享了自己的灵性体验:“我像你这样年轻的时候,每次都是呆到俱乐部早上关门,你必须要有喝的烂醉倒在舞池中睡着的经历,那种体验会让你一下子对音乐有开悟。”

阿蛮意识到,就像尼采对于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的双重强调那样,日神精神强调的节制、明亮,和酒神精神强调的激情的、迷狂的、灵性的状态,两种状态都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哪怕我们身处这个强调工具理性、日神精神的时代,我们对酒神精神的渴望却从未消失。它被隐含在潜意识之中,直到在音乐、艺术中爆发出来。

“当代社会还有一大特征,就是物质上社会工具理性的高度发达,但精神上现代文化对个体的自我的强调达到了巅峰,二者实际构成了一种结构性的矛盾。在白天人们被勒令最大限度标准化,剥离个性的东西服务于庞大机器,而到晚上的空闲时间人们就急迫想要去确定自己的‘自我’,包容亚文化、有酒精和夜色做掩护的夜场就成了人们的不二之选。”

“因此我始终认为夜场的存在弥补的是酒神精神缺失的场域,它绝不单单只是关于性,关于假酒和关于夜不归宿的。”阿蛮说,“我不评价这种生活方式是否正当,但醉生梦死的夜场的确是人们短暂逃离工具理性的乌托邦。”

我问阿蛮,你是更出于对酒神精神的追求还是出于对于工具理性的逃避而爱上夜场的呢?阿蛮说,都不是。对于她来说,夜场最重要的属性是它是一个“人民之地”。

“朗西埃在著作中有一个概念叫‘人民之地’,讲的是社会中的某处场所,在这里不同的阶级之间、职业之间、思维之间和表达方式之间的传统分界线遭遇了激烈的挑战,在这里词语被赋予了更多样化的运用或更加开放的理解。个体平等通过审美平等得到了微妙的助力。”

“地下俱乐部真正的形成了这样一种场所,审美、阶级、身份在这里都是流动的。同一时间地点,声名鹊起的巡演乐手、周末放松的白领、迢迢赶来的商人、周边偷溜出的学生、长期的酒吧和俱乐部从业者们,各种各样的人之间的隔阂被音乐和酒精打破,坐在同一片空地上自然而然地交谈。这是所有地上场合都绝不可能得。”说起这个的时候,阿蛮沉浸在一种感动中,“我喜欢人们平等、坦诚的模样。就像是面具,面具既是对面部形状的忠实临摹,也可以是对于真实面目的遮掩。昏暗、迷幻的夜场既是人们掩饰的绝佳助力,却又允许人们把最真实的样子展示出来。”

我问阿蛮的自白算不算是在给夜场“洗白”,阿蛮从沙发上坐起来,沉吟一会儿说:“洗白这个词预设了夜场是先天坏的,我更倾向于用‘正名’这个词吧。我只是想把我自己接触到的真实的夜场诚实地描述出来。它当然不是乌托邦,也算不上哥谭。”

我走的时候,往房间里头看了一眼,阿蛮已经开始摆弄自己刚入手的二手碟机和midi键盘。我想阿蛮是真正从夜场中有所收获的人,她在其中找到了真正的价值与归属,像一个真正的神使那样为她的教义辩护——不管他人是否将她嘲弄为异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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