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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父母离婚103应该一起填表还是分开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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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の昊达。Gg
时间:
2014-11-10 05:42
标题:
父母离婚103应该一起填表还是分开填表?
<br /><br />独生子女一个人在澳洲,爸妈还没退休,准备帮父母先交103签证。<br /><br />因为父母离异户籍区域内档案封存,户口不能迁出所以户籍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情况我应该父母各填一份表格还是一份表格包括父母二人呢?<br /><br />学习了站内的帖子,我觉得需要如下材料,请大家帮忙看下是否齐全:<br />1. 父母护照公正(代替出生公正)<br />2. 父母4张照片<br />3. 父母所有孩子出生公正(独生子女)<br />4. 我的签证/账单等<br />5. 父母离婚证公正<br />6. 我的出生公正(来声明亲属证明)<br />7.我的护照(jp 或警察签名)<br />8. 父母的无刑犯罪证明<br /><br />目前父母已经在国内开始着手办理各种公证,我也开始做填表打算,但由于不知道该填几份表格停滞。<br /><br />各位高人麻烦驻足停留,解答下我的疑惑,先谢谢大家!<br /><br />
作者:
风雨同粥
时间:
2014-11-10 08:21
还有你的id比如护照的certify copy,感觉你这种情况要做两个独立的申请了, 因为你爸妈算是两个独立的个人了吧?没办法一个主申一个附申请了
作者:
mbq168
时间:
2014-11-10 19:15
是的,我忘记写上了,谢谢提醒。
作者:
kevin4488
时间:
2014-11-11 05:36
必须分开,除非同居
作者:
这只是一个企鹅
时间:
2014-11-11 13:08
噢,除非defacto 是吧。估计这下不用想了来不及了,高人你在另一个帖不是说了扣款日算。我早看到你的贴就少纠结一会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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