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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满足家庭平衡测试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ljdx123    时间: 2015-4-18 00:10
标题: 不满足家庭平衡测试怎么办?
<br /><br />thanks!
作者: 赵春辉1233321    时间: 2015-4-18 10:27
3个孩子在3个地方,怎么不满足条件呢?
作者: wangwangwu    时间: 2015-4-18 21:58
除非加拿大再拒,可能澳洲才会网开一面。
作者: jerry1st    时间: 2015-4-19 00:28
家庭平衡测试是父母移民的基本条件,很难申请waiver。
只有极少例外情况,比如境外的孩子已经去世,或者是难民,等等。具体看移民局的说明吧

http://www.immi.gov.au/migrants/family/balance-family.htm
作者: 海之源    时间: 2015-4-19 10:48
和其中一个女儿脱离亲属关系。 不知道这样算吗?
作者: imrandom    时间: 2015-4-19 22:27
这么tricky的问题,不如直接写email给移民局问好了,就说你家现在情况是你父母biological有3 个孩子,但有一个声明和你父母脱离关系了,你们可以移民吗?
作者: 杜娜    时间: 2015-4-20 09:23
移民局的说明里面有写啊,你们自己说的不算,要有court order。

Children are not counted in the balance of family test if they:

- are deceased
-&nbsp;&nbsp;are removed from their parents' legal custody by adoption or court order
- are registered by the UNHCR as refugees and live in a camp operated by UNHCR
- live in a country where they suffer persecution or human rights abuse and cannot be reunited with their parents in another country.
作者: lengweijun    时间: 2015-4-20 14:02
唉。。怎么会有这种要求
作者: づ为皧伤訫←    时间: 2015-4-20 16:40
不满足的
作者: 代码....    时间: 2015-4-21 03:10
是啊,我看到了,就是想看看坛子里有没有人知道类似情况的
作者: gmgmlj    时间: 2015-4-21 12:05
这种没办法满足
作者: tieunguyet    时间: 2015-4-21 15:33
为了移民真的啥都想得出
作者: usjerseys889    时间: 2015-4-22 01:22
我觉得可能得小时候就脱离关系的
作者: humancom    时间: 2015-4-22 07:39
我觉得可能得小时候就脱离关系的
作者: wjx003006    时间: 2015-4-22 10:00
是比较难
作者: guojunhai    时间: 2015-4-22 13:54
给父母移民是手段,并非目的,目的只是不希望他们孤独终老。
作者: ljdx123    时间: 2015-4-22 21:19
除了作假,别的没办法。
作者: shaothybe    时间: 2015-4-23 07:06
真有孝心就回去陪老人
作者: 牛老夫子    时间: 2015-4-23 10:14
谢谢!
作者: ╭ァ继续緈諨    时间: 2015-4-23 21:34
再中国的花很容易吧,找熟人操作一下上个法庭拿一个证明,然后公正一下就OK拉
作者: qtfe    时间: 2015-4-24 01:08
这个测试条件是不是改过了? 我记得以前是说在澳子女‘不少于’任何别的国家...
作者: 小院静思    时间: 2015-4-24 04:50
真的可以这样操作吗?
作者: fhmy    时间: 2015-4-24 07:19
我不知道以前是怎样的,但是现在就是这样的。话说我也觉得“不少于”这说法是更合理的,唉。。。
作者: pity1115    时间: 2015-4-24 19:07
是啊,就是越来越难的感觉。
作者: 知足球    时间: 2015-4-24 21:11
我觉得可以,如果是真的中国的court出来的order那就不怕他们查
作者: sandy1008    时间: 2015-4-25 03:08
我原来以为这种情况是满足条件的.
作者: 马山信息港    时间: 2015-4-25 09:01
就像18楼说的“除了作假,没有别的办法”,总之风险自担就是了
作者: tavta    时间: 2015-4-25 11:31
2011年改过测试条件的文字,之前是写:
在澳洲的子女不少于在海外的子女,或者在澳洲的子女多于(greater than)在海外任一国的子女。(但还是同一个意思嘛-_-///)

LZ的情况(1:1:1) 仍然是不符合的,至少得(2:1:1)才行。
作者: 哦.    时间: 2015-4-25 15:35
真想移民就试试呗 当然风险自负
我婆婆也是仨孩子 只有一个在澳洲 143也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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