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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86申请PR之后必须还要为雇主工作两年吗 [打印本页]

作者: xmvista    时间: 2014-11-9 13:23
标题: 186申请PR之后必须还要为雇主工作两年吗
拿到457工作两年之后,转186申请PR,请问拿到PR之后必须还要继续工作两年吗?还是说拿到PR之后跟雇主提前4周通知说要辞职了就可以likia呢
作者: xuwenqing    时间: 2014-11-10 01:12
tong wen
作者: 177140    时间: 2014-11-10 09:01
同求答案
作者: rrssttrst    时间: 2014-11-10 17:14
必须工作两年。这个非常重要。如果你的雇主有问题,提名和担保收到影响了,你才可以换。但是2年工作是必须的。现在离开签证会被cancel的
作者: juycehua    时间: 2014-11-11 04:32
能给出支持你说法的法律条文吗?
作者: 苏☆L.king    时间: 2014-11-11 13:24
这还用看法律吗? 186 immi不是写的很清楚么

The nominated position must be full time, ongoing and available for at least two years and be consistent with the position in which the applicant has already worked in your business, unless the person nominated was previously nominated for their subclass 457 visa on the basis of performing an occupation mentioned by the 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in an instrument in writing (certain medical occupations).
作者: 西坝阿超    时间: 2014-11-11 16:02
首先,我没有在移民局网站上找到你所引用的原文,如果你能给出URL最好。

其次,你引用的原文的意思是这个职位必须在申请之前的两年之内有效而不是下签之后的两年。我也没有找到任何提及类似的对于186签证的obligation要求为雇主继续工作。

如果我的理解有误,请指出。
作者: 八人    时间: 2014-11-11 23:53
我觉得在你问问题之前,起码要去研究一下186签证是怎么运作的吧。 186不是你一个人就可以申请的,不管是你从457转,还是直接申请,都需要你的雇主提名。 提名的要求就是必须要继续工作2年。 这样清楚了么?
作者: 5⒋з.2.ㄧ    时间: 2014-11-12 04:09
我的理解,这是提名时对雇主的要求,保证这个职位为全职并存在至少两年,对签证申请者没有对等的要求。

对你其它的臆测不做评论。
作者: 善才    时间: 2014-11-12 05:58
朋友, 你可以接续这样理解,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只是希望你不要误导像楼主这样的人,别人visa被cancel你不会负半点责任。
作者: mbq168    时间: 2014-11-12 07:39
我个人觉得,转成PR后就没有为雇主工作的限制了,不管是几年,要不然就不是unconditional perminent resident了,对不对?
作者: 祥瑞私服吧    时间: 2014-11-12 11:56
持有457两年转186以后,理论上是需要为雇主工作两年,你在递交186的时候应该有这个合同要求,但是如果是雇主的原因解雇你,是没有关系的,没有政策可以取消你的签证。
作者: thtyhust    时间: 2014-11-12 16:20
我觉得不用,187 必须工作2 年
作者: ︶Smile︶    时间: 2014-11-12 19:42
拿到签证后 移民局不会管的
作者: 感觉而已    时间: 2014-11-13 05:43
没错,由于雇主的原因导致你辞职 也不会取消你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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