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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领养妹妹家的小孩,请问有这方面的律师吗? [打印本页]

作者: lili2725    时间: 2015-7-26 19:02
标题: 想领养妹妹家的小孩,请问有这方面的律师吗?
想收养妹妹家的小孩,听说中国那边要等7年,是这样吗?有人办过吗?<br />有没有律师可以代理?
作者: goodscx    时间: 2015-7-27 04:41
移民的好办法?
作者: yjsai123    时间: 2015-7-27 14:34
基本很难
作者: 51daxiang    时间: 2015-7-27 23:52
为什么领养?
作者: 84180619    时间: 2015-7-28 04:05
为了移民费这个周折?
作者: 毒蛇花花    时间: 2015-7-28 13:07
如果LZ的 妹妹 和/ 或 妹夫 健在,那么他们的孩子,按照中国规定,根本不具备被领养的资格
作者: bboyhong    时间: 2015-7-28 17:02
呵呵 被群殴了
作者: 烽(_少    时间: 2015-7-29 01:40
自己搜索一下本版,好像事情不是不可能,只是时间和经济成本巨大

天朝的事情容易搞定,澳洲的要求不容易满足。

如果记得没有错,收养人要回国居住满一年,而且必须有其他理由,不能是为了收养而回国居住
作者: 大忱忱    时间: 2015-7-29 07:14
你说的对。

澳洲政府要求:
领养人要和被领养人在中国一起生活一年。

如果
自己没有孩子,可以回去和被领养人生活。

如果
自己有了孩子,基本不可能了。
耽误了孩子上学,就有可能耽误了孩子的学习和未来
作者: rtyk    时间: 2015-7-29 08:35
老有人在同城网问这个问题哦
作者: sahdats    时间: 2015-7-29 12:27
https://www.immi.gov.au/media/fact-sheets/36adopting.htm
作者: 黄小黄01    时间: 2015-7-30 00:19
要符合1,你没孩子,和 2.娃没父母,不然没门。
作者: xytdw    时间: 2015-7-30 06:27
在国内,父母健在的孩子不具备被领养资格!

并且,跨过领养,被领养人要通过中国的福利部门统一安排,收养人不可以自己指定!(但是可以自己选择性别、年龄、民族等)
作者: xmvista    时间: 2015-7-30 12:15
no way
作者: net350    时间: 2015-7-30 17:23
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
当然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作者: qxsixiao    时间: 2015-7-31 00:55
对啊,孤儿院、福利院、救护站,就是我说的福利部门啊

有血缘的,肯定是优先领养,但也需要孩子父母不在,或者没有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是国内家庭领养国内孩子,对领养人还有要求的,以前是无子女的才行,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这样。
作者: vinchow    时间: 2015-7-31 05:58
要是过继呢?
作者: lxb1101    时间: 2015-7-31 08:39
不如这样,你和你妹妹同时都离婚,让你妹妹的孩子随父亲生活,然后你跟你妹夫结婚,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带着你妹妹的孩子过来了。然后,你和你原妹夫现老公再离婚,他再回中国娶你妹,再办过来。

无论时间、金钱还是手续,都远比“领养”简单。
作者: happy5210    时间: 2015-7-31 14:48
是有此规定,但是如果可以表面健在的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就是另外一个事情了。很多大城市对规定执行严格,但是中国中小城市,县乡很多,具体怎么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搜索一下,本版就有这样的事例,如果我没有记错。
作者: minysmjyva    时间: 2015-7-31 19:37
人如其名,你真是太牛了。
作者: 思维网络    时间: 2015-8-1 01:30
你的话总结起来就俩字儿“作假”
作者: 510328133    时间: 2015-8-1 08:43
如果你的假设成立,就是楼主是女的。&nbsp;&nbsp;这个方法也应该调整一下。 是楼主老公和妹妹结婚。 这样是妹妹和孩子先过来。

要是妹夫先过来, 不跟妹妹复婚......................
作者: 显丽—枫之缘    时间: 2015-8-1 14:24
哈哈,高人高招真多
作者: nigouride    时间: 2015-8-1 18:11
高人呀
作者: 栳蔢至仧    时间: 2015-8-1 23:22
好像不需要作假
作者: 知足球    时间: 2015-8-2 09:07
The only circumstance where an adoption visa may be granted to a child adopted privately overseas is where the adoptive parents have been living outside Australia for more than 12 months at the time of visa application. The adoptive parents must meet specific legal requirements for expatriate adoption, including:
- 首先,需要海外居住和被领养人12个月以上
their residence overseas was not contrived to deliberately bypass any requirements concerning entry of adopted children into Australia
- 你可以是商务回国处理,老人需要照料,甚至是因为rest your heart但是你不能是以规避澳洲领养条例为目的的归国。也就是说,你的领养和居住,是“unexpected”的!
they have lawfully acquired full and permanent parental rights by the child's adoption. This means that the adoption order must sever th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ild and their natural parents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in the overseas country have approved the child's departure to Australia.
- 你同时必须要办理中国自己的合法的领养证书
作者: 蚊子4125    时间: 2015-8-2 16:15
你确定?
作者: ppkosk168    时间: 2015-8-2 22:54
我不确定,所以我才说是'好像'

可能父母一方入狱,另一方也有情况发生,如果记忆没有错误。
作者: 潍坊招聘网    时间: 2015-8-3 09:46
过继这种说法,澳洲不太认

所以,澳洲会要求提供孩子所在国的合法文件。过继的话,不知道中国有啥文件没?好像没啥文件……毕竟不是十分正式的,而是民间自己的实际收养行为。

所以,哪怕是过继,在中国也必须要办理领养证书
作者: hacksee    时间: 2015-8-3 18:20
恩,好像有,比如前段时间,被扔到牛栏8岁才十几斤的女孩,是一定符合监护人虽然在但是仍然具有收养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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