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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43签证 经济担保人需要在澳洲注满2年还是持有PR签证超过2年? [打印本页]

作者: 听点、Music    时间: 2015-2-18 21:33
标题: 143签证 经济担保人需要在澳洲注满2年还是持有PR签证超过2年?
各位前辈,最近在帮父母办143签证,有如下问题请教:<br /><br />1.143签证 经济担保人需要在澳洲注满2年还是持有PR签证超过2年?<br /><br />2. 申请143签证后,父母还可以持600签证来澳洲探亲么?<br /><br />3. 现在申请父母都移民过来的话,申请费和担保费大概分别要多少钱?<br /><br />非常感谢。
作者: Hi_资阳人家11    时间: 2015-2-19 09:08
你说的是sponsor吧,这个是住满两年,经济担保人assurer没有时间要求,只要是PR或公民,并满足经济条件
可以申请600,但下签时要离境
两个人申请费3520+1185,移民费43600*2,担保金14000
作者: 台北人    时间: 2015-2-19 20:18
太感谢啦,住满两年是说作为sponsor在为父母“递交申请的那天”就要满足两年条件,还是签证审批决定的时候已住满两年就可以了? 我以前曾拿学生签证住过3年多,这个算么?还是一定要取得PR签证后再注满两年?
作者: #……¥#¥    时间: 2015-2-20 02:53
living lawfully in Australia for at least two years before the visa application is lodged
递交时住满两年,学生签时间也算
作者: lncyinfo    时间: 2015-2-20 10:20
曾经为这个问题,向佩斯的签证中心打过电话,对方回答的大意是:
“递交申请的那天”你就要满足各项条件。
包括PR或者公民身份及居住时间。
两年居住是表明“定居”的量化条件;以前拿学生签证是学习居留,不能证明你的“定居”。
个人经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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