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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143申请的各种证明材料是要用国内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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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jren
时间:
2014-8-5 20:49
标题:
【请教】143申请的各种证明材料是要用国内公证吗?
请问递交143申请所需的各种“certified copy”是需要什么样的文本?<br />比方说出生公证、结婚公证、独生子女公证。。。。。。<br /><br />直接用国内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附带了翻译)和申请表一起邮寄就可以了吗?<br />谢谢<br />
作者:
苏苝ゞ紫龙
时间:
2014-8-5 23:00
国内要公正。公正完了之后要这边的翻译在英文版本上面盖naati章
作者:
⊙海★
时间:
2014-8-6 01:55
国内的公证书同时有中文和英文,是在国内公证处做的
也需要拿到这边再翻译一次然后盖章吗?
作者:
oぃ玖零ヤ
时间:
2014-8-6 10:51
可否带原件过来公证并请这边的翻译
作者:
赵春辉1233321
时间:
2014-8-6 19:14
我所知的情况是需要重新翻译的,至少需要在英文翻译上有naati盖章。但是不排除有的签证官不那么要求,我旁边diy的朋友都是这么做的。可以问问论坛里面其他人有没有没盖章一样被移民局接受的。
作者:
大忱忱
时间:
2014-8-7 02:02
是的,原件在国内公正,这边再找翻译盖章
作者:
turgun
时间:
2014-8-7 13:08
好的,谢谢
突然想到,对于大部分申请人在澳洲境外直接邮寄材料的,ms就没法来澳洲再翻译盖章了?
作者:
einter
时间:
2014-8-7 15:10
翻译可以根据扫描件来翻译盖章
作者:
xiaolui11
时间:
2014-8-7 23:57
翻译不需要看到公证件原件,只需要根据扫描或者复印件翻译就好了。翻译只保证翻译的准确性,而公证件原件则保证文件的真实性。你可以试试看能不能直接用公证件递交,如果不行的话人家会联系你让你重新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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