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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PR 续签 关于“5年内只要累计居住2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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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uzzzz
时间:
2015-5-14 02:40
标题:
PR 续签 关于“5年内只要累计居住2年”的问题
按照移民局网上的信息,应该是5年内只要累计居住2年就可以申请return visa 155. <br /><br />现在的问题是,这2年的居住要求有没有特别的要求.例如中间回国超过1年的话,那前后的时间是否可以累加。<br /><br />举个例子:<br /><br />PR的有效期是1/12/12 - 1/12/17<br /><br />第一次登陆澳洲逗留时间 15/3/13 - 15/10/13 (7个月)<br /><br />回国 15/10/13 - 15/3/15 (1年6个月)<br /><br />第二次登陆澳洲逗留时间 16/3/15 - 16/10/15 (7个月)<br /><br />回国 16/10/15 - 16/11/16(1年1个月)<br /><br />第三次登陆澳洲逗留时间 16/12/16 - 1/12/17 (12个月15天)<br /><br />请问例子中的情况符不符合居住5年内只要累计居住2年的时间要求而直接获得5年的155 resident return visa.<br /><br /><br /><br /><br /><br />
作者:
知足球
时间:
2015-5-14 07:14
前后时间是可以累加的,但是这中间的间隔不能超过半年,如果超过半年就要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你出境不能超过半年。
作者:
深圳的天空
时间:
2015-5-14 16:07
同问,如果五年里前两年一直在澳洲住,之后回国一年多,是不是之前的就不算了呢?
作者:
-霓裳∮西瓜-
时间:
2015-5-14 20:37
谢谢你的回复, 我在移民局的网上没找到相关的信息,请问可以给个link吗?
作者:
尛__M
时间:
2015-5-14 23:19
我好像也没找到这个信息,是5年内累计总共在澳洲时间呆满24个月就满足条件了阿,可以每年回来住5个月也可以一开始住满两年回国三年,只要在申请RRV日期之前的5年内住满两年。
作者:
gubingo
时间:
2015-5-15 09:07
不好意思,是我弄混了,中间间隔不能超过半年是指入籍。五年往返不存在,累计住满二年就可以。
作者:
neon1887
时间:
2015-5-15 17:31
哈哈 原来如此
作者:
深圳的天空
时间:
2015-5-16 01:58
知错就改,赞一个
作者:
yaosine
时间:
2015-5-16 13:22
累积2年。
作者:
0℃訫
时间:
2015-5-16 20:09
xia si wo le ..............T^T
作者:
朱重义
时间:
2015-5-17 07:34
学习啦
作者:
pity1115
时间:
2015-5-17 09:36
哈哈 再纠正一下,入籍也没有不用超过半年一说,只要四年住满三年,切至少有一年的pr身份,入籍申请前一年不离境超过90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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