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同城网
标题:
抛出我的案例, 让大家拍拍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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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2cuo1mry8t
时间:
2011-2-26 04:36
标题:
抛出我的案例, 让大家拍拍砖吧
<span></span> 各位大佬给我拍拍砖, 让我清醒点, <br />
又或者给我点建议, 让我有点新的方向, <br />
自己DIY的这么久, 想找个有能力的中介或者律师帮我argue一下我的基本条件了, 主要是工作经验的加分, 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呢?
<center><img style='max-width:90%;' src='data/attachment/forum/caiji/14416967384.jpg' /></center>
作者:
jacknlld
时间:
2011-2-26 11:06
工作经验最主要的是(非澳洲工作经验)过去10年内8年相关经验,或过去7年内5年相关工作经验,或过去5年内3年工作经验,(澳洲工作经验)过去2年内1年相关工作经验,或过去5年内3年工作经验,海内外工作经验得分可叠加,然后如果你在拿学生签证的时候打工时数每周超过20小时才能算。你的时间段跨度太大了,你自己按这个模式算算你能拿多少分
作者:
ysfperbe
时间:
2011-2-26 12:04
工作经验加分的前提是:
一、非澳洲的工作经验:依照你提交申请日向前推算
1、过去10年内8年相关经验,(此项你不符合)
2、或过去7年内5年相关工作经验,(此项你不符合)
3、或过去5年内3年工作经验,(此项你不符合)
因为你2008-09已经离职的原因,国内的此项加分你已经失去!
二、澳洲工作经验:
1、过去2年内,有1年全职(据说要求每周35H)的相关工作经验,(此项你不符合)
2、或过去5年内,有3年全职(据说要求每周35H)的相关工作经验,(此项你根本不符合)
因为你是573或其他学生签证,那么你不符合澳洲工作经验加分条件!
每周20H和35H的道理你一定比我还清楚!
因此,你只有尽快申请EA、继续全职工作并且努力提高英语水准,2011-12以后以雅思4个7提出技术移民申请;
注意在3月份之前换TR或其他过桥签证啊!大哥。
[]
作者:
承影明闇
时间:
2011-2-26 19:52
lz澳洲待了这么久,目标雅思4个6......
作者:
心随楠栋
时间:
2011-2-27 05:44
楼主是当年扩招的第一届大学生啊!赶上了好时代!
作者:
62cuo1mry8t
时间:
2011-2-27 16:25
恩, 兄弟说的很对, 按着条款来卡的话, 我确实是不合适的,
不过有律师说过,我的情况可以argue, 上学和打工也是没有脱离本专业, 期间是澳洲政府自己修改政策导致之前申请被退回. 所以还是有一些希望的, 不知道我要不要这么做呢
感觉移民局里也挺乱的, 一个室友本来group4的, 催签TR, 结果, 7天后PR下来了, 所有人都傻了.
唉, 不同人不同命
作者:
62cuo1mry8t
时间:
2011-2-27 17:25
当时是国家一冲动扩招, 所以都是3本之类的拼命找, 好大学都没太大扩, 反正我没沾上光, 毕业倒是遭了殃.
作者:
62cuo1mry8t
时间:
2011-2-27 18:50
呵呵, 不是目标4个6,是基本条件4个6, 来澳洲前也6.5了, 只是成绩都过期了, 最近需要重新忙着考了
至于4个7, 那不是真的随便就能烤出来的, 我认识一个阅读,听力回回都能考9的, 也是考了好久才同时能过4个7,
所以我就不折腾了, 会让人超级郁闷的.
作者:
蓝灵可儿
时间:
2011-2-28 06:13
楼主称:“不过有律师说过,我的情况可以argue, 上学和打工也是没有脱离本专业, 期间是澳洲政府自己修改政策导致之前申请被退回. 所以还是有一些希望的, 不知道我要不要这么做呢”。
请你注意:
学生签证的打工时间每周不超20小时,你那种兼职的临时性工作很难被承认。
据说曾有人向移民局提交留学期间工作每周35小时的工作经历,被移民局要求澄清违反573签证的事实。结果此人申请“自愿撤销”。
如果律师或中介的服务收费可以argue,你可以argue试试。前提是不要给今后带来负面的东西。
作者:
Google测试员137
时间:
2011-2-28 13:15
非常坎坷的人生路~~~~~~
作者:
lq7b7dypy
时间:
2011-2-28 23:51
专业工作兼职 20小时 不是大问题。移民局对full time 有明确定义,明确写明 20个小时就能算full time, 没有可怀疑的。
http://www.immi.gov.au/skilled/g ... aust-experience.htm
关键是,你的 full time 是否被认可为相关职业。
一般来说本科生,在没有拿到相关学位之前的工作,哪怕是工作 35 小时,也不能认可。 因为根本就不是 qualified
研究生或以上,与本科相关的专业工作,可以被认可,哪怕只有 20小时。
但你本科并不是EA。 就算你之后拿了 工科 MBA, 你依然缺乏工科本科学位。首先,EA 不见得认可你。只有当 EA认可你的skill...才有可能argue..你是否 "Qualified" for "Particular" period of "Relevant" experience.
注意以上statement 的逻辑顺序。。。如果你能说得通,你也许还有Argue 的空间。。。Goodluck!
作者:
62cuo1mry8t
时间:
2011-3-1 04:29
其实律师说argue的重点是工作年限本来是符合规定, 在第一份申请被新政回溯之后, 不得不读第二年, 导致时间不连续,
至于研究生时期的打工,不是太大的重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也会有电子类的部分, 所以EA评估通过电子工程师的也不少,
唉, 反正这条路走的真是艰辛啊, 这么几年移民政策的每次变革都打在了身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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