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同城网
标题:
今天去打税单了,关于实习时间计算的一个问题请教有类似经验的tx
[打印本页]
作者:
泊小数点和
时间:
2011-4-1 01:31
标题:
今天去打税单了,关于实习时间计算的一个问题请教有类似经验的tx
今天去浦东向城路地税局打税单,很方便,就带了个身份证,到柜台报上公司名字就给打出来了。当然也可以自己提前查出公司税号,在自助机上操作也很方便。我的问题如下:<br />
<br />
背景:<br />
我2007.10-2008.4在现在公司实习, 2008.5.7- 至今是全职合同。<br />
税单上实习的7个月是用“劳务报酬”总计的,共970+370= 1340。按月的“实缴税额”都是0。<br />
我查了一下劳务报酬是这样计算的:<br />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br />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br />
这样倒推出来我的税前收入是7500元,公司的实习工资是按小时算的(18/hr).<br />
简单计算可得我的总工作时间是7500/18/8 = 52天。<br />
<br />
我的问题是:<br />
如果我能提供证明上述数字的东西(银行明细,税单,公司的小时工资记录),能否算成2个月的工作经历?<br />
还是对方要求我提供“一周内得工作满20小时才算一周”的证明?而不是“这周工作10小时,下周工作10小时,加起来够20小时也算一周”。<br />
不知道有没有将问题描述清楚?<br />
<br />
因为我要到今年5月7号才满三年。<br />
谢谢!<br />
作者:
吃的饱睡的好
时间:
2011-4-1 09:47
1。现在是一周要满38小时才算full time。
2。如果你毕业到现在满3年,可以争取3年工作经验,不然不算的。
作者:
zikao804
时间:
2011-4-1 15:00
建议楼主还是5月6日晚上提,完全没有冒险的必要阿。。
移民局关门,至少会提前一天说的。如果之前突然提前说,你就那天eloge,然后28天内补料(相信你材料那时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作者:
泊小数点和
时间:
2011-4-1 23:00
谢谢dreamcroxx的回复!
我是08年3月毕业,但5月7号合同正式生效。所以毕业到现在满三年了。你的意思是只有08年3月和4月的实习时间才会计算在内吗?
我之前担心的就像你所说的移民局突然关门,甚至不给你任何机会eloge,这是最害怕的,所以才等不及最后一个月。
如果真的能有一天的缓冲期,可以像你说的那样操作:
1,若在5月7号前要关掉,我就马上eloge,然后提供实习期的材料,相信也能补上差的那几天;
2,若在5月7号前没关,那我可以在这天后任何一天eloge,也不需要实习期了。
作者:
袖舞宁心
时间:
2011-4-2 05:50
不用谢,因为我也是时间点卡的非常紧的tx...
去年是提前一天,你想,他不大可能今天发声明说,今天不许提!不然在它发声明之前提交的,那不是说不清楚了么。所以一般都会说,明天开始不许提了!
作者:
巫女的扫帚
时间:
2011-4-2 07:41
我建议你5月或6月lodge
今年不会提前关门,信不信由你。我不能说我有小道消息,但是对这个事情我很确信。到了5月就可以提交了,其他东西慢慢补就是,过了28天后还是可以继续上传资料,只有雅思 职业评估结果 护照 学历学位这样的重要资料是一开始必须的
作者:
泊小数点和
时间:
2011-4-2 08:00
谢谢楼上的回复,副申的出生公证也可以后补吗?
还有一个问题:同一份材料的上传和快递实件是不是必须是同步的?把要补的东西准备好了再一起快递吧?要不有点贵。。。
作者:
87gyhupwn7
时间:
2011-4-2 15:39
看到算税率的我就头晕……所以一楼的我直接掠过了……
你的两个新问题:
副申的东西都可以补
如果你是电签就不用邮递过去的。
作者:
双月儿1985
时间:
2011-4-2 22:38
我和你情况差不多 合同比你早一周
实习比你多2年
我离职的时候让hr开了一个实习证明
上面写了起始时间 每天工作8小时 每周工作5天 with pay
manager签字 hr盖章
你照我这样做就ok了
[]
作者:
PlaulpElumn
时间:
2011-4-3 02:42
副申的出生公证可以后补,这个不是关键资料。只有雅思和ACS结果如果你晚于lodge日期提交是要杯具的
作者:
泊小数点和
时间:
2011-4-3 09:32
谢谢v2rain的回复,我以前一直以为电签就是在线lodge一下,所有的材料还是像ACS一样要快递过去。这个很方便啊,补料方便快捷还省钱,呵呵。
作者:
泊小数点和
时间:
2011-4-3 09:57
rommi的经验很有帮助,如果我必须要在5月7号提交的话,我会用你的方法的。
欢迎光临 澳洲同城网 (https://www.tongchengau.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