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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75/489可以在3年/4年内满足在担保地居住2年的情况下先在其他地方临时工作下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宝宝的奶糖    时间: 2012-7-8 11:43
标题: 475/489可以在3年/4年内满足在担保地居住2年的情况下先在其他地方临时工作下吗?


475/489可以在3年/4年内满足在担保地居住2年的情况下先在其他地方临时工作下吗?<br />
听有人这么提过,但一直不知道是否可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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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475一开始就长凳,那么在3年里,完全可以在第一年匀出3-9个月时间在全澳洲找工作,这样范围就大很多机会也会多,哪怕有了CONTRACT的本地经验,之后再去担保州内找工作,可能就会比毫无经验更容易获得认可吧?<br />
489的话更是有两年时间,是否可以在满足4年里头最终可以至少居住在担保地2年的情况下,用另2年先在其他地方打打工挣点经验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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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br />
1、之后887申请PR会被CHALLENGE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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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如SA担保的TR,可以去VIC或者NSW找工作吗?<br />
<br />
哪位同志转887的或有此经验的,请不吝赐教喔。




作者: 杨柳飘逸    时间: 2012-7-8 12:35


只能到其他regional area(若是政府担保)或designated area(亲戚担保),不能到上述地区以外的地区



作者: 天使宝贝彤彤    时间: 2012-7-8 18:45


好奇弟应该把那个链接也贴上来



作者: 宝宝的奶糖    时间: 2012-7-8 23:17


天哪,一下子好低落……
是说不能在政府没担保的地方打工吗?是公司会不要吗?没有工作权限?
T__T
居住总可以吧?

另外i啊,如果我想写信问问官方,这个应该问IMM OFFICE,还是SA州政府?

哎~~好失落。。。。






作者: Bnbivwst    时间: 2012-7-9 06:56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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