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6 月 11 日消息,根据黄山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文旅局会同市应急局、市司法局,拟定了《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称,本指导意见所称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黄山市旅游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旅游者在黄山风景名胜区、牯牛降景区等山岳型景区游览,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的,属地政府应当组织实施救援。
有偿救援应当遵循 "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 的理念,坚持先救援后追偿原则、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教育与警示相结合原则。
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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