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春,澳洲刚封城,一张警察防疫的照片,引发了全国愤怒。我却没看出问题。
那时,维多利亚州政府宣布“非必要不出门”,但每天可以出外煅炼2小时,不能超过家门5公里。政府将派出警察巡逻,处罚范规的人。
于是就出现一张照片,惊动全国:两个警察骑着高头大马,俯视着海边长椅上的一对情侣。
这张照片让澳洲舆论大哗。
我那时困在澳洲,看了半天,觉得这照片没啥问题呀?
这可以解释为警民和谐,我来保护你呀!或者是严格执法。
但是,澳洲社会感受的却是威助。他们认为这是警察恫吓百姓!高头大马、全副武装,就是暴力。
病毒威胁我也就罢了,现在你警察也来威胁我?!
刚刚被疫情吓坏了的社会,这时仍然认为:警察带来的恐怖,比病毒更可怕!
不自由,匆宁死么。看来老外中这个毒,太深。人家警察也没说啥,就是骑着大马,靠你近一点,你就说受到威胁了!
华人社区的感受完全不一样,而是流传一个段子:不自由,人权没了;要自由?人全没了。
但老外就是一根筋。
也许,一旦不自由,还真可能活不成。失去了买饭的自由,饿也饿死你了。
警察仅仅是骑马靠情侣近了一些,就引起广大群众的不适,为什么这么敏感?
我住的那条街上,有一个邻居跟我同行,是皇家大律师,那一阵有一个中国企业在澳洲有巨额欠款收不回,我还请他一起帮着解决了问题。他跟我闲聊说:人们如此敏感,其实是对“警察国家”的警惕。
警察国家?这有什么害怕的。警察不是保护人民群众的么?
这让我想起在清华法学院学习时,听到的另一句话:警察,是一种必要的恶。
“毫无疑问,警察权具有保障人民安全、促进人民福利、改善社会等重要而积极的机能,为国家与社会不可缺少的公共机制。不过,警察权如其他国家权力一样,很容易被滥用”。(清华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语)。
《警察国家》一书作者查普曼说:警察权天然具有武断的性质,“特别是,基于这种权力的性质,与其他国家权力相比,它更容易走向暴虐与专横”。
这意味着没有法治。“在这种国家里,警察对法律有广泛的、毋庸置疑的解释权”。老百姓说话:警察就是法。
这个潘多拉盒子一打开,就会“戴个袖箍就是法律”了,就可以设卡、打人了。
这意味着它不是一个法治国家。社会治理变得“情感化与歇斯底里的倾向”,违背了自由的天性,也背离了具有善良意志的人类。
在警察国家的时代——比如路易九世的法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德国——整个社会就像一所大监狱,每个公民无不惶恐不安。
“经过极权警察国家的噩梦后,人们更希望有机构能够抑制警察的权力,审判中心主义,应运而生。人们通过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来规范警察行为,全程录音录像,律师介入等方式对警察权加以控制,防止“秘密的暴力”。
说到这里,我们会发现:抑制警察权力,其实主要说的是对刑事犯罪。在服务百姓的功能上,就更不能使用刑事的那一套。所以,当他们骑着大马,靠近那一对情侣的时候,整个社会的人都感受到了威胁。
等他们动了手,就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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