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项拟议的保护措施,为了确保经济困难的维州居民不会被赶出自己的家园,除非在极端情况下,地方议会将不得派讨债人向纳税人追债。
据《先驱太阳报》6月8日报道, Andrews政府本周向议会提交了一项法案,该法案将迫使地方council更公平地对待那些难以支付税款的纳税人。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它将明确财政困难的定义,并要求地方政府及早接触纳税人,以解决他们的家庭预算压力。
地方council将被禁止聘请讨债人或采取法律行动,除非所有其他方法都已用尽,而纳税人拒绝与他们合作。
这一立法旨在防止法律纠纷,这些纠纷可能会迫使维州人卖掉自己的房子来偿还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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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是基于维州监察专员(Victorian Ombudsman)一项严厉调查,该调查发现,一些地方council的扶贫政策比主要银行提供的更糟糕。
一名接受审查的养老金领取者因3万澳元的债务而破产,该报告指出了对地方council使用催收公司、诉讼,以及逾期后的高利息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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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些变化,地方政府厅长Shaun Leane将与维州基础服务委员会(Essential Services Commission)协商,以设定未支付的市政费和其他费用的最高利息额。
Leane表示:“我们知道,许多维州人正在艰难度日,这就是我们致力于改革评级体系的原因。”
“良好的困难救济计划力争取得平衡,既能分担市政费负担,又能确保处于困境的人其负债不会进一步加重,或被赶出他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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