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说到婚内强奸,我就想到柳堡镇,对了,就是电影《柳堡的故事》的柳堡。那时我还很年轻,夏日炎炎,口干舌燥,偏僻的乡村公路拐角,小桥、流水,还有一家孤零零的小店。
一对新婚小夫妻开的店(有双喜),两人谈着美国的事,后来老婆居然说到婚内强奸,意思美国的妇女地位高,丈夫不听话,老婆可以控告强奸。虽说我是学法律的,但对美国的法律不是很了解,荒郊野外听到这种高论,我还是很诧异的,狠狠地买了一瓶最贵的饮料。
前两年的一个春天,我曾经骑车路过柳堡,特意寻找当年的那个地方,可惜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桃花不说,说中国有没有婚内强奸。暂不说答案。先看图:
#结婚10年育三子妻子报警称遭丈夫强奸# 2023年9月1日,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尹某被河南濮阳县警方以涉嫌强奸罪逮捕,报警人是其妻子武某。此前3个月,武某曾两次要求离婚,均被当地法院驳回。武某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涉嫌强奸案”历经两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再看逮捕通知书:
确实涉嫌强奸,最终是否判定强奸目前不能确定,但此可以说明婚内强奸罪在中国也是存在的现象。不唯独美国的妇女地位高,美国的妇女地位再高迄今为止还没有落实带薪产假呢。高个屁啊?
不过,关于该妻子控告丈夫强奸的案件我有一个惊讶——“此前3个月,武某曾两次要求离婚,均被当地法院驳回。”通常来说两次离婚的间隔时间至少6个月,这个案件怎么可能做到三个月内两次提出离婚?很是纳闷,估计是媒体记者不懂法,应该是一个离婚案件的一审和二审,算两次,这个差不多3个月。不纠结这个了,强奸的点就卡在这里——离婚。
偌大中国实际认定的婚内强奸恐怕真的是屈指可数了。
中国第一起婚内强奸入罪的判决,发生在1989年,河南。
夫妻已进入离婚阶段,妻子被男方和家人绑回家里,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最后丈夫被判强奸罪,有期徒刑6年。
1999年,上海也有一件类似的案子。
一审法院判了离婚后,其时判决书还未生效,夫妻关系仍然存在,丈夫回到家里,强行与收拾行李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最后同样被判了强奸罪。
真的是个位数婚内强奸,集中在为离婚的分居和离婚阶段,这就是可能发生婚内强奸的情形。其他没了,甚至于就是说口头说离婚的阶段也很难成立婚内强奸。
看两个触发婚内强奸的案例。
1994年,辽宁一个白某某的农民,结婚后与妻子一直感情不好。后来妻子回了娘家,说要离婚。白某某要求妻子把彩礼退回来。双方谈不拢,夫妻一直没离婚。
1995年5月2日,白某某到妻子娘家找麻烦,用剪刀剪开了妻子内裤,当着村支书的面强行发生性关系。折腾五个多小时后,把妻子搞得抽搐昏迷。即使是这样的情形,白某某还是没被判强奸罪,因为法院认为白某某夫妻存在婚姻关系。
再说一个恶作剧的“婚内强奸”。2013年末,一个戴人皮面具的男人闯进福建泉州一间工厂的宿舍,抢走了女工阿燕身上的35块钱,并且强奸了她。几天后,民警抓到了强奸犯,发现就是阿燕的丈夫。丈夫为什么要强奸妻子?
审讯后,丈夫坦白,前阵子发现阿燕整天在网上跟人聊天,怀疑她出轨,于是暗中买了人皮面具,跟踪阿燕。可跟了一段时间,并没有发现阿燕出轨。这时,丈夫想起新闻曾报道有女性见网友被抢劫强奸,担心妻子危险。为了防范阿燕和陌生网友见面,丈夫戴面具假装成陌生人强奸了自己妻子。
阿燕知道强奸自己的是丈夫后,不想再追究。最终检察院认为阿燕夫妻俩的感情没有破裂,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婚后强奸在中国说来说去,就这几个极端经典案例,其中还有虽是极端但仍没定性婚内强奸的。所以说,在中国确实存在婚内强奸的案例,但构成婚内强奸基本不可能,这种概率比中一个亿大奖的概率还小。
从强奸罪发生的情况看,恋爱不免强奸,订婚不免强奸,结婚不免强奸,但结婚是免除强奸罪的最好保障。在中国构成婚内强奸罪的可能性相当于找到马航370。如果有男拳非要和我抬杠,说如今随时可能被女朋友控告强奸的话,我只能很负责任地说,可以先结婚后恋爱,结婚之前不恋爱。抬杠有什么意思呢?
鲁迅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在爱情里,我也就是你。”网上天天为彩礼吵得惊天动地泣鬼神,爱情就不奢谈了。男人可以不相信爱情,但一定要相信你手里结婚证的价值。一证在手,安全到家。
回到本新闻事件中,该案件检察院已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如此的话,犯罪嫌疑人的问题还是很严重的,也许内情超出我们的想象。
最后我送婚后莽男一句话,也是鲁迅的,“无论她有多大的错,她哭的一霎那,都是我的错。”过得下去就过,过不下去离婚,何必干这等龌龊、恶心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