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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蔡依林坐重庆轻轨视频被内部人员发上网 官方调查(图) [打印本页]

作者: 极目新闻    时间: 2024-5-1 03:30
标题: 蔡依林坐重庆轻轨视频被内部人员发上网 官方调查(图)
近日,蔡依林在重庆举办演唱会,有网友发现,一段蔡依林坐重庆轻轨的公共监控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广泛质疑:公共场所的监控可以随便查看和传播吗?4月30日,重庆轨交公司表示,确定是内部人员流出,公司和警方正在进行调查。(据4月30日海报新闻)





相关新闻视频截图 网络流出的视频中,有疑似工作人员的人在屏幕上指指点点,还发出“就是她”“暂停,就是她”这样的言语,俨然像是“指认”现场,让不少网友觉得反感,认为这一行为不但对明星本人不尊重,也暴露出公共场所监控数据安全的漏洞。 轨道交通站内监控本就不是谁都可以查看的,法律明文规定,公共区域的监控录像由政府或者公用事业部门管理,个人无权随意调取。内部人员若非依法履行相关职责,也不是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虚荣心,就利用职务之便,拿公共监控追逐“星踪”,还发到网上来炫耀,不但缺乏职业素养,更涉嫌违反相关法规,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总有人有种迷思,觉得公共场所不存在个人隐私,只要人在公共场所就无可避免被拍到,被传播,普通人都无法避免,更何况本身就生活在聚光灯下的明星?然而,明明没有做任何错事,也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却被莫名其妙地发在网上遭人“围观”,任何人遭遇这种事,都会有被冒犯的感觉。如果我们觉得,只是因为有明星出现,公共场所监控被公然发上网也正常,那么,现在无所不在的公共摄像头,可能会成为每个人隐私泄露的“黑洞”,而我们本不应,也无法承担这样的风险。 人在公共场所,个人隐私同样受保护,只要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不愿或不便为他人所知晓的个人信息,就有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更何况,轨交站内的公共监控,涉及不特定的多数人,更应该有周全的措施,担负好合理储存利用数据,避免不当泄露的责任。 重庆轨交作为公共监控的使用和管理单位,不但要查明究竟是谁泄露了相关影像,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更要倒查整个管理流程,搞清楚是哪些环节有疏漏,有懈怠,及时整改,堵上漏洞,避免公共监控管理不善而威胁更多人的隐私安全。 最初发出这一视频的人,究竟出于什么目的,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是一时追星上头,忘了法律规范,也可能是虚荣心作祟,想炫耀一下能看监控的“特权”,但我们知道的是,其一定会为这种违法侵权的行为付出代价。这一风波也再度提醒我们,无论是互联网平台、相关管理单位,还是监管部门,都应更重视对公共监控数据的管理,健全并落实相关制度,压实每个环节的责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堵住任何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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