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面积辽阔,海岸线漫长,不仅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更是重要战略屏障,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一个时期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对我国海域的侦察监控,开展了一系列情报搜集和技术窃密活动。4月15日,国家安全机关推出的《创新引领·国安砺剑》“十大公民举报案例”专题展播中,就公布了一起渔民老杨捕获海上窃密装置的典型案例。
国家安全机关经工作发现和群众举报,陆续在我国海域发现多种类型的“海洋间谍”,这些特殊技术装置隐藏在茫茫大海中,时刻窥探我海洋信息数据,威胁我国家安全。
“海洋间谍”干什么?
这些“海洋间谍”功能各异,作用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服务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非法活动,危害我国家安全。它们有的充当“暗哨”,长期潜伏于海底,隐蔽采集周围海洋水文信息及各类舰船活动数据,服务战场环境预置;有的充当“密探”,随波漂流沉浮,侦测掌握海域实时情况;有的充当水下“灯塔”,为侵入我国海域航行的他国潜艇指示方向,妄图隐匿行踪。
“海洋间谍”什么样?
国家安全机关结合工作掌握情况,发现“海洋间谍”具有以下特点:
江苏渔民老杨捕获的海上窃密装置照片
——技术性能先进。这些装置均为专门研发制造,大多采用最新科学技术成果,有的可长期自动工作,有的可远程遥控指挥,还有的既能“单兵作战”也可组网部署,能够隐蔽高效完成各种海洋探测任务。
——功能复杂强大。这些装置功能多样,在实现敏感数据动态感知、探测采集的同时,还具备数据的存储、分析、传输等功能。多数装置还具有自毁功能,可根据事先设定程序在完成任务后自动销毁。
——设备高度集成。这些装置内部空间有限,但通过精细化设计,完成了众多功能装置的高度集成,使其在方便使用的同时,能够适应海洋复杂、恶劣的环境,功能稳定而不易损坏。
“海洋间谍”怎么防?
——及时报告。第一时间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提供有关线索和情况,并在国家安全机关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稳妥打捞。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对可疑装置进行打捞,并保证安全稳妥放置,待返港后及时上交国家安全机关。
——积极配合。学习掌握相关国家安全知识和防范海上安全风险技能,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不断提升识别境外窃密装置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维护国家安全不仅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发挥专门机关作用,更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配合支持。如发现相关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配合协助开展调查取证。依据《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国家安全机关将根据公民举报线索发挥作用情况,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