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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澳男犯罪后恳求法官多判两年:反正出去也没房子住... [打印本页]

作者: 微生活    时间: 2024-8-29 16:30
标题: 澳男犯罪后恳求法官多判两年:反正出去也没房子住...

无家可归

一名无家可归的西澳男子因纵火被判有罪,

不过,就当他刑期已满的时候,他却要求再关他两年!

甚至,他还以如果被放会再次犯罪为理由恳求法官继续关他。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出狱了之后将会无家可归...




无家可归的48岁的西澳男子David Ambrosius在2023年7月的一个夜晚,

在西澳Geraldton的一间废弃的汽车旅馆外点燃了一堆火取暖,然后就在火堆旁睡觉。

他既没有设置障碍物,也没有确保有熄灭火焰的措施。

结果火势扩大,还好消防员及时赶到现场,扑灭了正在焚烧垃圾、杂草和草地的火焰。

这名48岁的男子被指控纵火,并在早期的庭审中承认了罪行。

在被保释短暂释放后,由于违反保释条件,他于11月再次被拘留。




不久前,Geraldton地方法院开审了他的案子,并判刑。

说来他犯的罪并没有多重,判刑前也基本把改服的刑期都服够了,走个过场就可以被放了。

不过,Ambrosius接下来的一番操作,着实是让所有人都都感到目瞪狗呆~

他居然要求法官别放他,而且最好能够再关他2年!

他告诉法官Maclean:

由于他出狱了无法获得社区住房,因此请求延长监禁时间以 “解决” 他的困境。

Ambrosius说道:

我希望至少再有两年的监禁时间,这样就能通过利用监狱系统中的服务来获得住房并学习就业技能。

如果我被释放,我将会再次犯罪...

我将处于相同的境地,并需要再次犯罪。

如果我能获得一段监禁时间,我可以解决问题,这样就不会再犯罪...

不过,检察官却告诉法庭,Ambrosius在拘留期间表现良好,一直在 “努力避免惹麻烦”。

最后法官Maclean表示:

根据法律规定,他只能在犯罪严重性要求的情况下判处即时监禁。

他表示:

当一个人又冷又无家可归时,这只是小小的火焰。

Maclean法官还提到一份心理报告,报告中提到Ambrosius的某些人格障碍使他难以适应社会规范,

并且他有“生物学上的倾向”导致滥用药物问题。

最后Maclean法官表示:

Ambrosius已为此罪行服刑足够时间,因此他将立即获释...




Shelter WA的首席执行官Kath Snell表示:

她注意到有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即一些人通过犯下轻微罪行来确保在监狱中获得住房和食物。

该组织主席Kieran Wong表示:

全国数据显示,进入监狱的成年人中有40%在入狱前30天内是无家可归的,

而囚犯比普通人更有100倍的可能性经历无家可归的问题。

监狱可能无意间成为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住房提供者,这清楚地表明了系统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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