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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落款为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的“关于东港市发生一起强奸案件的情况报告”在网上流传并引发关注。该网传报告中提及,案件中被害人系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嫌疑人是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务主任。警方已将该案立为强奸案调查,案件相关细节和其他证据材料正在进一步审理中。10月6日,新黄河记者致电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经立案,案由及案件进展不便透露。同时,东港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警方正在侦办此案,其尚未得到相关结论,暂时不便回应。
东港市第三中学资料画面
网传报告内容显示:“2024年10月4日16时许,东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刑侦信息上报称:在东港市发生一起强奸案,案件中被害人系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嫌疑人是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务主任。经查得知,2023年9月份以来,嫌疑人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务主任田某某在某小区某室和东港市第三中学校内一仓库内多次对在校学生某某实施强奸,被害人首次被强奸时已经年满16周岁……目前,根据被害人及其家属的陈述,我局已将该案立为强奸案调查,案件相关细节和其他证据材料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涉案人员仍在接受调查,有情况续报。”记者注意到,该报告内容还较为详实地载明了田某某的户籍和住址信息。而这份情况报告落款,则为东港市公安局,时间为2024年10月4日。
10月6日,新黄河记者就网传事宜致电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经立案,案由及案件进展不便透露。同时,东港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警方正在侦办此案,其尚未得到相关结论,暂时不便回应。“这个情况,公安正在侦查办理。”“公安正在侦查期间,我现在没得到结论,没法告诉你。”
多位东港当地人士告诉记者,情况报告中所涉的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实为东港市第三中学。该校坐落于辽宁省东港市,为一所公办学校。而根据原微信名为“东港市第三中学”的微信公众号过往发布内容,该校确有一位名为田某某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