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重庆从事二手车交易已有11年的夏先生,遇到一个他从来没遇到过的尴尬事:有一位车主因后悔卖车,竟直接住在车上长达90个小时,吃喝拉撒睡,统统都在车里解决。夏先生尝试协商解决,车主还砸了挡风玻璃。
夏先生本来是边做二手车生意,边拍视频做自媒体,没想到这场“退车风波”,让他自己成了视频里的主人公,吸引众多网友前来围观。
12月23日,颇为戏剧性的纠纷迎来“大结局”,双方解除了此前的卖车约定。
刚卖车就反悔 退车不成便“住进车内”
夏先生在重庆南岸区经营着一家二手车车行,已经顺顺利利干了11个年头,没想到在最近,遇到了他前所未有的麻烦,让他哭笑不得。
12月16日,一位姓易的女士和她的丈夫找到夏先生,想要出售一辆长安越野车。双方协商后,夏先生决定以40500元的价格把车辆收购。
按理说,夏先生只需要把这40500元直接支付给夫妻俩,交易就算完成。可是在交易前,易女士的丈夫林先生却已经把车抵押给了第三方公司,换来15000元的借款。
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夏先生又与夫妻俩再度协商,双方最后确定的支付方式是,夏先生先向易女士支付25500元,再将剩下的15000元支付给押第三方公司。
第三方公司证实,16日当天,夏先生便向他们支付了15000元。同时,易女士也拿到了剩余的25500元。
合同签完、款项支付完,夏先生觉得自己该做的事都做完了,于是,他拿着车辆的行驶证,把车开回了车行。
原以为这单生意就此告一段落,可没想到的是,“闹剧”才刚刚开始。
12月19日,易女士给夏先生发消息说,“我儿子生病了,有张医保卡在车上。需要到车里找一下,你发个位置给我。”夏先生也没太在意,就把车行的地址发给了易女士。
当晚,易女士却带着警察来到车行要求退车,在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后,易女士竟然就直接住进了车里。
住了90小时 吃喝拉撒全在车上
19日晚上7点,夏先生听了员工的报告,才知道易女士反悔,想把已卖出的车要回去,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易女士居然强行住进了车里,而且还不下车了。
夏先生尝试与易女士协商,易女士表示,夏先生退车,自己退钱,但只退25500元,另外给到第三方公司的15000元,却不会退,“这15000元是我丈夫找押车公司借的,跟我没有关系,要还也应该找他(我老公)或者是第三方(公司)。”
夏先生曾尝试与住在车内的易女士沟通。
面对易女士的说法,夏先生感到很无奈。他觉得这单生意做不成不是不可以,但自己既然收车时花了40500元,凭什么只能拿回25500元。
在易女士住进车里的时间里,夏先生也多次劝说易女士下车协商,但易女士就是不接受,甚至还把车辆的挡风玻璃砸坏。
易女士吃喝拉撒均在车上。视频截图
从19日晚上到23日中午,易女士一直待在车上,前后差不多90个小时。夏先生说:“她吃喝拉撒都在车上,我还给她点了外卖,准备了热水和被子,可是她一直拒绝沟通。”
症结点:是为1350元车险?还是积攒已久的家庭矛盾?
易女士吃住在车里,夏先生反复劝说,这样的戏剧性场景也被夏先生拍成了短视频发在网上,结果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网友们笑称易女士是“卖车女超人”,而这辆车也被戏称为“尿泡车”。不过,大多数的网友都“站队”夏先生,觉得他是“冤大头”,易女士的行为完全是无理取闹。
不过,易女士向封面新闻表示,她住进车里是有原因的,“夏先生吃了车险回扣。”
易女士表示,由于卖车的时候,虽然车辆未在保险期内,但双方并未就车险做约定。而卖车之前,其丈夫林先生根本不应该向夏先生支付1350元的车险。
易女士觉得,车险的事她不知情,因此感觉是夏先生吃了车险回扣。同时,她还抱怨自己的老公林先生,“有钱交车险,却没有钱给孩子治病。”
车险和车辆费用的交易时间。
夏先生听闻易女士的说法更是哭笑不得。他认为,关于车险该不该买,怎么买,完全是两口子的“内部矛盾”,应该由夫妻俩之间进行沟通,跟他一个外人没有丝毫关系。因此,他判断,易女士之所以要退车、要吃住在车里,根本原因“是易女士与林先生之间的家庭矛盾”。
在易女士吃住在车里的这段时间,夏先生还多次尝试联系林先生,可对方始终没有接通电话。易女士同样表示,她也没能联系上自己的丈夫,连微信都被拉黑了。
迎来大结局 双方解除此前卖车合约
12月22日,夏先生选择向警方求助。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夏先生终于联系到了林先生,他表示愿意出面解决问题。
23日中午,“退车风波”终于迎来“大结局”。
经过双方协商,夏先生决定将车退还给易女士。易女士归还夏先生30000元,她的丈夫林先生则通过打借条的方式,分三个月还给夏先生9000元,剩余的1500元,有1350元作为车险费用,还有的150元,夏先生表示,经过这么一折腾,那点钱就不要了。
12月24日,林先生向夏先生打的“借条”,注明2025年3月前,归还9000元。
而被砸坏的挡风玻璃,由易女士自行维修。随后,易女士便把这辆她居住了90个小时的车辆,从二手车行开回家。
对于本次颇为戏剧性的纠纷,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张江涛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本次纠纷当中,易女士与夏先生的机动车买卖合同从现有证据来看,属于合法有效,且机动车已经完成了交付,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张江涛认为,易女士在没有任何法定的合同变更条件出现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不应该得到法律支持,而且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就合同本身发生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赔偿等问题,双方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但夏先生在已经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报警请求排除前车主对车辆所有权的妨碍,警方予以处置,都是合法的。”张江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