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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妇网红「Sherry」袁曼轩2017年和澳洲矿业大王之子郭男结婚,并育有一对龙凤胎,但2人爆发婚变,袁女被公婆提告要求返还借名登记其名下的新北市三重区豪宅,台北地院认定豪宅由公婆出资购入,去年判袁女应将豪宅所有权移转登记回公婆名下,上诉后,高等法院昨判决大逆转,改判袁女不用还;可上诉。 袁女公婆主张,他们2018年出资买下新北市三重区豪宅,再借名登记给袁女与儿子共同持有,各有一半产权,后来袁女诉请离婚,因此,双方已无信任关系,袁女应把豪宅的产权还给公婆。
袁曼轩拒还豪宅被公婆提告,北院认定豪宅确实由公婆出资购入,判袁女应将豪宅所有权移转登记回公婆名下,上诉后,高等法院昨判决大逆转,改判袁女不用还。(翻摄自IG @sherrybaby0411) 袁女认为公婆当年是把房地「赠与」她和郭男,公婆从未管理、使用,否认双方是借名登记关系。 台北地院查出,袁女和郭男夫妻于2017年4月21日结婚,2018年7月31日出名签署买卖契约,花2600万元购入该豪宅房地,并将袁女、郭男登记为共有人,根据袁女在澳洲法院的证述可知,公婆曾买下一间不动产登记在他们夫妻名下,且依据汇款纪录,这间不动产是由公婆出资购入,即便袁女曾代垫部分款项,也已收回。 北院指出,郭男曾作证提到,父母原本在澳洲、东南亚就会投资不动产,当时他人在台湾,发现正是投资台湾不动产的好时机,父母才会出钱购买三重房地,并计划出租,不过考量要节税,才借用袁女名义办理登记。 北院认为,袁女、郭男与公婆有亲属关系,公婆购屋给儿媳居住合乎常理,不能把这种借名登记关系视为赠与,且袁女会传LINE给郭男,要郭男汇款支付房产税金、水电费、管理费,故认定袁女与公婆间是借名登记关系,判袁女应将豪宅所有权移转登记回公婆名下。 袁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高等法院,高院昨逆决逆转,废弃一审的判决,改判袁女不用返还。还可上诉。 此外,袁曼轩遭郭姓前夫指控,婚姻期间带小王回住处拥吻、过夜,求偿200万元,一审判郭败诉,上诉后,高院认为郭男与泰籍女子发生婚外情在先,已违反婚姻誓约,去年判决驳回郭的请求、袁女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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