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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医专一女生早操时猝死,非常令人痛心、惋惜。这份详实调查通报所列出的精确到分秒的时间线显示,辅导员宋某和该学校对昏倒女生给予了应有和非常及时的送医帮助,老师和校方都不应针对女生的猝死承担责任。前几天网上的舆论有些被带偏了。不过调查也显示,宋某的确收过猝死学生之前送的“一条鲶鱼和数条鲫鱼”。这个被质疑点依然成立。
让我们客观理一理,应当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收鱼是不当的,但它与学生的猝死之间没有联系。
第二,需要对宋某收鱼的错误程度进行单独评估。
在讲究人情的中国社会里,学生和家长给老师送礼的现象依然相当普遍,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教育机构应当做出明确、全社会都知晓的规定:学生和家长可以给老师送什么样的小礼物,什么样的礼物是严厉禁送禁收的,是否任何礼物,无论它的价值有多小,都被纳入严禁之列。这不仅要让教师们充分了解,产生足够的敬畏感,也要让全体学生和家长形成明确的认知。否则的话,很多家长都有想给老师送点礼物的愿望。如果包括送一点吃的作为礼物也是后果严重的,那么那样做就是害老师,不仅老师要高度自律,家长和学生也要从爱惜老师的角度出发坚决停止送任何礼物。
目前收了鱼的宋某受到撤销教师资格、调离辅导员岗位的处分,老胡个人觉得有点重,但这只是我的一孔之见。希望这件事成为社会就上述问题开展严肃讨论、建立明确认知和共识的契机。要防止今后再有老师因为犯这样的错误而受到严厉处分,甚至丢掉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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