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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刘东(化名)向《正在新闻》反映,今年4月,他通过自如APP在上海徐汇某小区以4685元每月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子,租期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而就在11月17日,刘东偶然得知自己住了半年的房子,竟然是“凶宅”。刘东又通过当地派出所证实了此消息,该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目前,刘东以民事纠纷为由,向上海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11月20日,刘东的租房管家向《正在新闻》表示,对刘东所反馈的问题正在处理。
自如方面人士告诉《正在新闻》,自如平台接手此套房源时,对“凶宅”一事并不知情,之前的租客也没有任何异常退租情况。
“我们怀疑房屋业主故意隐瞒,目前正在组织法律团队介入此事。”
租到“凶宅”,租客起诉自如
11月17日,刘东在通过社区办理居住证时,得知房屋为“凶宅”。随后,刘东向派出所询问,得到答复:该房屋确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同日,刘东在自如APP以“安全相关问题”进行反馈,要求自如返还租金,并解除未到期的租房合同。
刘东向《正在新闻》表示,“我怀疑自如的员工刻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将“凶宅”以正常市场价出租给我。”
11月19日,刘东与自如客服电话沟通退租事宜。
对方称,刘东所居住房屋的业主,与自如平台签约时间为2019年6月27号,所谓非正常死亡事件是10年前的事,平台并不知情。
租房管家与刘东签约时,对“凶宅”一事也不知情。平台愿意提供无责换租服务,刘东没有同意。
知道房屋是“凶宅”后,刘东已经联系新的房屋中介找房子。
他认为,社区、派出所都对“凶宅”知情,作为自如平台租客,他却不知情。“我认为是自如在刻意隐瞒房屋信息。”刘东说。
起诉书显示,刘东要求自如赔偿已支付的房租49031.01元,与因此次纠纷产生的搬家费709元和误工费1632元。
自如:不知情,疑业主隐瞒
11月20日,《正在新闻》联系到刘东的租房管家,管家表示对刘东所反馈的问题正在处理。
当问及他对“凶宅”是否知情,管家称不便回答。
自如方面人士向《正在新闻》表示,自如接手此套房源时,对“凶宅”不知情。
在刘东之前,该套房源租客没有任何异常退租情况。自如方怀疑业主故意隐瞒,目前正在组织法律团队介入此事。
“如果租客有更高的要求,这个事件也进入到诉讼阶段的话,我们会把业主带上一块去沟通这件事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自如也是受害方。”
律师:平台要保障租客知情权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告诉《正在新闻》,“凶宅”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划分,但在房屋市场交易中,房产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等重大问题。将严重影响房产交易。
因此,自如应当依据《民法典》规定,在租赁时,依法保障承租人知情权。
如果自如明知房屋是凶宅,而故意隐瞒相应事实,承租方有权依据《民法典》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若自如确不知该房间“凶宅”一事,应追加业主为本案被告或第三人,以确定业主或自如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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