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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四届第30号)显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曾鹏鑫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曾鹏鑫的代表资格终止。
据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门户网站资料,曾鹏鑫,男,汉族,1978年1月生,江西萍乡人,毕业于东北大学。曾鹏鑫的职务为南宁市青秀区委副书记、区长。
今年10月,一则男子实名举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区长曾鹏鑫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举报直指区长与其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并声称自己目睹了妻子与对方在车内疑似发生关系。
综合举报人陆先生拍摄的现场视频及其讲述,9月5日晚上,代驾开车送喝了酒的曾鹏鑫和陆先生的妻子,当车开到曾鹏鑫所在小区时,曾不愿意下车,说要给个机会送她回家,不久后,车子到达女方家所在小区。代驾走后,喝多的两人在车里呆了约二十分钟。
晚上11点多,陆先生看到两人从车里出来,曾鹏鑫抽裤子系皮带,搂着他的妻子前行了一段,并有不雅动作。等妻子上楼后,陆先生上去抓住曾鹏鑫询问情况,他跑着离开了现场。据陆先生讲述,妻子承认曾在车上有强行侵犯的动作。
南宁市纪委监委10月22日通报称,就陆先生实名举报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12月23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实名举报人陆先生,听闻曾鹏鑫的消息,其表示,相信组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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