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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十月初就要生下来(三个月左右)。 我跟我媳妇现在都是TR(457),转PR(187)的材料已备齐准备让律师提交PR申请,律师说申请下来周期可能要超过三个月。
那么问题来了: 1、如果宝宝生下来的时候我跟我媳妇PR签证还没批下来,但是已经在受理过程中了,是否有bridging visa可以当做PR用直接给宝宝上澳洲籍? 2、我看到BDM(births deaths marriages)官网上说孩子申报出生证明可以最多延迟60天,是否意味着还有两个月的时间等待我跟我媳妇的PR下来,之后再申请 birth certificate然后给宝宝直接入澳籍?(我听说在墨尔本有人这么干成功了,但是网上搜不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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