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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张恒恺2014年1月2日出生于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健康。同年3月4日依法首服脊灰糖丸疫苗,三月18日发热后,全身瘫痪,3月25日收住徐州市儿童医院,诊断为急性迟缓性瘫痪,9月25日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诊断为疫苗异常反应病例,就是疫苗引起的小儿麻痹症,鉴定为二级乙等伤残。 随后我们开始了漫长的求医之路,先后去过首都儿童研究所,北京儿童医院。南京儿童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镇江359医院。所有所有神经科医生都断定临床不可恢复,终身重残。历经一年多的康复,目前孩子上肢比正常孩子无力,左腿仅存部分功能,右腿功能完全丧失,右腿右脚外翻,右脚下垂,胯关节脱位,膝关节无自主运动。一岁半的孩子只会爬。不会站,走路更是遥遥无期。 造成孩子重残的原因是铜山区疾控与大许镇防疫站的严重渎职,失职。省卫生厅早在2007年率先要求给接种儿童服用第一粒糖丸时必须检查肛周脓肿。而铜山区疾控和大许镇防疫站工作人员没做这类宣传,从来不曾开过有关疫苗不良反应的讲座。我们不知道吃糖丸疫苗会得得小儿麻痹症。也没给我们选择安全疫苗的权利。没给孩子检查身体。来一个吃一个。对接种儿童不闻不问。给有禁忌症的孩子服用了疫苗,引起异常反应,造成孩子全身瘫痪。希望有宝宝的爸爸妈妈在给孩子接种疫苗时,一定要细心观察。做足功课,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他们严重失职却不去吸取教训。全县接种工作都不认真。违反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我的孩子出事后,他们还是不当回事,不去想着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接着全区还再给几个有禁忌症的儿童服用了疫苗,其中有太山和单集的孩子。当然这几个孩子很幸运,没因此残疾。我们希望主管部门能督促铜山疾控重视这种失职行为,别再草菅人命了。 铜山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监管工作失职也间接酿成了这个悲剧。违反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与五十四条。在承受孩子伤残痛苦的同时,我们还面临着四处维权的困境。出事后卫生局不给积极善后,历经近一年时间都没给解决。一年来我们去过几十次卫生局,都被推诿,忽悠。铜山卫生局不执行国家八部委文件,国家文件到他们手里变成一纸空文,不给重残儿任何保障。他们竟然表明,既已定残疾,说明现有的医疗无法治愈,不存在后续治疗费。剥夺了孩子继续治疗的权利。即便是癌症病人还要化疗的,更何况孩子才一岁多,他们还区别农村和城市的孩子,认为农村的孩子命不值钱。简直视同市井无赖。毫无人性。疾控人员甚至在孩子疫苗异常反应鉴定当日,悠闲自得嚼着口香糖。更由于地方主管部门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和不作为。导致我们投诉无门。 1957年的乙脑疫苗事件,我们的开国周总理所做的批示是妥善处理,负责到底。同样作为疫苗受害者重度残疾的孩子却是得不到负责。目前铜山每年维稳的支出都在几千万,却不愿给孩子医疗费用。孩子们前期补偿不合理,后期几乎无任何保障。 家长一边带孩子康复治疗。一边跑了几十趟求处理未果。我们希望政府部门督促铜山卫生局,早早处理此事。我们真的跑不动了。 此帖子已经被小KT于2015年07月08日 14:02: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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